宗法制度与家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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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宗法制度和家族制度且说宝琴是初次,一面细细留神打谅这宗祠,原来宁府西边另一个院子,黑油栅栏内五间大门,上悬一块匾,写着是“贾氏宗祠”四个字,旁书“衍圣公孔继宗书”。……里边香烛辉煌,锦幛绣幕,虽列着神主,却看不真切。只见贾府人分昭穆排班立定:贾敬主祭,贾赦陪祭,贾珍献爵,贾琏贾琮献帛,宝玉捧香,贾菖贾菱展拜毯,守焚池。青衣乐奏,三献爵,拜兴毕,焚帛奠酒,礼毕,乐止,退出。众人围随着贾母至正堂上,影前锦幔高挂,彩屏张护,香烛辉煌。上面正居中悬着宁荣二祖遗像,皆是披蟒腰玉;两边还有几轴列祖遗影。贾荇贾芷等从内仪门挨次列站,直到正堂廊下。槛外方是贾敬贾赦

2、,槛内是各女眷。众家人小厮皆在仪门之外。每一道菜至,传至仪门,贾荇贾芷等便接了,按次传至阶上贾敬手中。贾蓉系长房长孙,独他随女眷在槛内。每贾敬捧菜至,传于贾蓉,贾蓉便传于他妻子,又传于凤姐尤氏诸人,直传至供桌前,方传于王夫人。王夫人传于贾母,贾母方捧放在桌上。邢夫人在供桌之西,东向立,同贾母供放。直至将菜饭汤点酒茶传完,贾蓉方退出下阶,归入贾芹阶位之首。凡从文旁之名者,贾敬为首,下则从玉者,贾珍为首,再下从草头者,贾蓉为首,左昭右穆,男东女西,俟贾母拈香下拜,众人方一齐跪下,将五间大厅,三间抱厦,内外廊檐,阶上阶下两丹墀内,花团锦簇,塞的无一隙空地

3、。鸦雀无闻,只听铿锵叮当,金铃玉珮微微摇曳之声,并起跪靴履飒沓之响。一时礼毕,贾敬贾赦等便忙退出,至荣府专候与贾母行礼。一 宗法制度的产生及其早期发展二 西周春秋时期典型的宗法制度三 封建社会中家族制度的演变宗法制度*是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与国家制度相结合,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是中国奴隶社会特有并延续到封建社会的父权家长制的大家庭形式。*进入封建社会后,这一制度虽发生了变化,但维护统治的功能并未改变。宗法,是指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标榜尊崇共同祖先,维系亲情,而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不同地位的宗族成员各自不同的权力和

4、义务的法则。(一)宗法制由父系氏族的家长制演变而来。父系氏族社会,世袭以父亲计,父亲支配着家庭成员。1、父权制后期,生产力发展,私有制产生,父亲死后,其权力和财产需要有人继承,这样就按一定规则建立了继承程序。2、父亲生前的权威仍使人敬畏,子孙们幻想得到亡灵的保护,于是产生了对男性祚的崇拜及随之而来的种种祭祀祖先的仪式。为宗法制的产生准备了条件(二)进入阶级社会,宗法制逐渐形成。1、禹传位于启,家天下取代了公天下,第一个奴隶制王朝确立。“大人世及以为礼”(《礼记·礼运》),以子继父为世,以弟继兄为及,王位世袭制随之确立。*据《史记·夏本纪》载,夏共1

5、4世、17帝,其中2次是兄终弟及,1次是弟之子死而王位复归兄之子,其余为父死子继。2、商代宗法制更趋严密。实行传子与传弟并存。*商代31帝中传弟的就达到14个,早期甚至是以传弟为主。国家权力更替制度的不明确影响了商朝的政治与社会稳定。据《史记·殷本记》载:“自中丁以来,废嫡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从而造成“比九世乱”、“诸侯莫朝”的局面。*殷商后期,兄终弟及制为父子相承制代替。如弟乙的长子微子启生在“微”,封为子爵,名启;因启的母亲身微,非正妻,因此启虽为长子却不能承袭帝位。帝乙的小儿子辛(即纣王),因其母是正宫,嫡出,故继承了殷商的帝位。

6、正是这位辛使殷商走向灭亡。这说明殷商末期,嫡长继承制已经确立。*商代卜辞中有“王族”、“三族”、“五族”、“多子族”等,还有“大宗”、“小宗”等。*商代土地和奴隶为国家所有,诸帝是土地和奴隶的所有者。除王畿之田由天子直辖外,其余土地和奴隶按嫡庶分封给宗族和亲属,作为俸禄,世袭享用。*据《史记·殷本记》载,商代王子受封,以国为姓,有殷氏、来氏、宋氏、空桐氏、稚氏、目夷氏等。*天子以下的各级奴隶主再把土地和奴隶以同样的方式分封给自己的宗族、亲属。周代分封制是商代分封制的扩大(一)西周宗法制的完善。*据黄河流域周原(今陕西岐山)生活的周部落,在古公亶父时

7、,嫡长继承制还没完全确立。古公少子季历继承了王位,而长子泰伯、次子仲雍出奔长江三角洲,后来建立了吴国。季历传位于长子姬昌,姬昌又传位于次子姬发(长子伯邑考,在文王生前去世)。*周灭商后,承袭商人文化,结合本族原有习惯,将分封制与原有的宗法制紧密结合。自此宗法制度被作为立国的原则世世代代延续了下来。*西周宗法制度的完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严格嫡庶之分,确定了嫡长子继承制度。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

8、。是故有继别之大宗,有继高祖之宗,有继曾祖之宗,有继祖之宗,有继祢之宗,是为五宗。其所宗者皆嫡也,宗之者皆庶也。此制为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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