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水产品检验检疫放行出证工作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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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检验检疫局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行业指导规范(试行)1.目的和适用范围1.1目的为加强对浙江辖区出口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总局统一部署,适应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的转变,合理、高效利用监管资源,提高检验检疫监管的有效性,加快通关速度,根据我国与进口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国家质检总局与浙江检验检疫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浙江地区出口水产品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范。1.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省局辖区出口水产品的安全监控与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本规范适用的产品见《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31号令)。2.检验检疫依据2.1检验依据2.1.1检验检疫机构依据我国法

2、律、行政法规、国家质检总局规定和我国与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双边检验检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以及输入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验检疫要求,对出境水产品实施检验检疫。2.1.2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反欺诈的内容以及相应的数量、重量、包装等)。2.1.3尚未制定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参照国家检验检疫部门指定的国内外有关标准检验(A、国际标准B、进口国的标准C、出口国的标准D、相关技术要求)。2.2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2.2.1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2.2.1.1见国检工作手册第九章第二节2.2.2欧盟有关水产品的相

3、关指令2.2.2.1 (EC)No852/2004关于食品卫生法规2.2.2.2 (EC)No853/2004制定与食品卫生相关的特定卫生规章2.2.2.3 (EC)No854/2004对适于人类消费的动源性产品进行官方控制的组织的特定规则2.2.2.4 94/356/EC:应用欧共体理事会指令91/493/EEC对水产品自我卫生检查的规定2.2.2.5 96/23/EC及其后续修改指令:关于某些物质及其在动物体内和动物制品中残留的监控措施-7-2.2.2.6(EEC)NO(2377/90)及其后续修改指令:关于确定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制品最高残留限量程序的规定2.2.2.

4、7(EEC)NO(2377/90)及其后续修改指令:规定食品污染物最高限量的委员会规则2.2.3美国HACCP法规2.2.4中韩水产品卫生协议2.2.5其他国家的相关规定2.3国家质检总局与浙江检验检疫局的相关规定2.3.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20号令)2.3.2《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31号令)2.3.3《出口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2.3.4总局的有关规定及警示通报2.3.5省局的有关规定及要求2.4适用标准(下列标准均为现行有效版本;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当标准被修订时,请注意使用最新版本)2.4.1见国检工作手册第九章第三节2.4

5、.2GB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2.4.3GB14939-2005鱼类罐头卫生标准2.4.4GB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2.4.5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2.4.6GB15200-1994食品中铁限量卫生标准2.4.7GB10138-2005盐渍鱼卫生标准2.4.8GB10132-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除上述标准之外,也可根据需要参照其他GB标准和SN标准。3.报检3.1报检业务流程及所需资料参照国检工作手册相关内容,并符合总局新的要求。4.检验检疫4.1检验检疫方式各分支检验检疫机构依照以下规定对出境水产品进行检验

6、检疫:4.4.1被认定为良好企业的出口水产品,根据《浙江检验检疫局出口食品良好企业名单制度》实施检验检疫。-7-4.1.2需出具卫生健康证书、所出具的有关证书评语中对微生物与药物残留有明确要求的或进口国家和地区、国家质检总局对检测项目有规定需批批检测的,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批批检测。4.1.3不需出具卫生健康证书,国家质检总局对检测项目有要求,但未明确规定要求批批检测的,检验检疫机构可根据生产企业HACCP体系运转情况实施监控抽检。监控抽检应根据不同产地、批次和各种情况进行,对产品实施抽检应以不少于连续5批检测合格为基础,比例不低于同类产品批次的10%。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企业

7、,应实施相应的加严检测措施。4.1.4海上集运的冰鲜鱼和远洋捕捞船加工的在海上直接销往国外的出境水产品,进口国家或地区、国家质检总局未明确规定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考核认可的船方检验员进行检验检疫。检验检疫机构应对认可的船方检验员出具的产品检验检疫有关记录和签发的检验检疫合格单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为加强对金属异物检测力度,输韩出境冰鲜鱼应按照中韩协议规定执行,不得在海上直接出口,产品必须经已取得对韩注册的生产企业进行加工包装、金属检测等,由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后才能出口。4.1.5检验检疫机构按照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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