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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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和《省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16〕15号)精神,切实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工作(以下简称“两项补贴”)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完善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

2、着力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不断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二)基本原则。坚持残疾人最迫切需求和政府保障能力相适应。从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标准,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坚持制度衔接,待遇适度。注重与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公益慈善有效衔接,努力形成残疾人社会保障合力。做到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坚持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建立和完善标准统一、便民利民的申请、审核、补贴发放机制,做到阳光透明、客观公正。加强政策评估和

3、绩效考核,不断提高制度运行效率。坚持资源统筹,功能互补。积极发挥家庭、社会、政府作用,形成家庭善尽义务、社会积极扶助、政府兜底保障的责任共担格局。二、主要内容(一)补贴对象。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本市户籍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中的残疾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和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劳动年龄段无业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外且残疾人本人固定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一、二级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本市户

4、籍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对象为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二)补贴标准。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低保家庭内的一、二级智力、肢体、精神、视力、听力、言语重度残疾人,由原来低保政策中明确的按低保标准的20%分类提标,调整为按低保标准的35%发放生活补贴,与低保金合并发放。其中,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按低保标准135%全额享受低保金和生活补贴,听力、言语重度残疾人按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35%的差额享受低保金和生活补贴。同时,取

5、消原来由残联单独发放的低保内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金。(2)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由原来低保政策中明确的按低保标准的20%分类提标,调整为按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与低保金合并发放,按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25%的差额享受低保金和生活补贴。(3)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由原政策按低保标准120%发放救助金,调整为按低保标准120%发放生活补贴。其中,本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低保标准120%全额发放,本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20%的差额发放,如果同时符合一户多残、依老养残且其生活补贴差额低于低保标准60%的,按低保标准

6、60%享受。该类对象的生活补贴与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一并管理,其他待遇不变。(4)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由原来按低保标准的60%发放救助金,调整为按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5)未纳入其他救助或补贴的劳动年龄段无业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由原来按低保标准的60%发放救助金,调整为按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6)残疾人本人固定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未纳入低保和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的一、二级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由原来按低保标准100%发放救助金,调整为按低保标准的100%发放生活

7、补贴。其中,本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低保标准的100%实施全额发放,本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00%的差额发放。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低保与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家庭中16~6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或自理困难,享受居家托养、日间托养、全日制托养等服务的一、二级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其护理补贴按原标准、形式执行;其他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乡统一按12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标准依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三)补贴形式。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采取由金融机构打卡的形式按月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采取政府购买家庭或社会组

8、织服务形式发放。具体补贴形式由各市、区自行确定。(四)政策衔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分别申领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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