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工作的实施办法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工作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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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工作的实施办法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工作的实施办法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工作的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奖惩兑现大会精神,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根据省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上半年将在全市开展一次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工作。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实施意见》,以夯实基层基础,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中心

2、,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抓好抓紧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托清我市人口底数,提高wis系统的覆盖率和准确率,引导群众及时、安全、有效的落实以长效避孕为主的节育措施,依法惩处违法生育行为,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在现有基础上实现人口计生工作的新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信息核查对象及范围本次信息核查的对象和范围为我市户籍所有已婚育龄妇女(驻济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现役人员除外,含外市户籍婚嫁到我市的常住已婚育龄妇女)的婚孕、生育(收养)、节育措施落实、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和违法生育处理处罚等情况。具体如下:1、户籍在本辖

3、区且在本辖区常住(包括在外无常住趋势的流出人口)的已婚育龄妇女,由户籍所在地的县、乡组织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逐一调查核实,并及时纳入wis系统管理。2、户籍不在本辖区但在本辖区具有常住趋势的已婚育龄妇女,由现居住地进行逐一调查核实。属于流动人口的,现居住地要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并及时与户籍地互通信息;同时,户籍地要及时录入wis系统并在《基本情况表》的“管理标识”字段中进行标注;辖区内因口袋户、户口空挂、婚嫁、购买房屋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而漏管的,由现居住地建立常住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档案,纳入w

4、is系统管理并与其户籍地互通信息。3、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按照单位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进行调查、核实。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督导辖区内所有单位,落实计划生育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责任制,指导各单位将全部已婚育龄妇女(包括户籍在外省的临时工、合同工和租赁本单位房屋居住的人员)信息逐一调查核实,并将个案信息报送所在地乡(镇、街办)计生办纳入wis系统。驻济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现役人员以外的、由部队使用管理的其他工作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以及租、住部队房屋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由部队计生部门

5、负责核查,并将个案信息报当地乡(镇、街办)计生部门录入wis系统。三、信息核查内容1、核查未纳入管理的已婚育龄妇女。要以wis系统信息为基础,利用民政婚姻登记、公安户籍、住房登记等部门已婚育龄妇女信息为参照,把未纳入管理,特别是新婚漏管、流出且不明去向的已婚育龄妇女,作为核查重点进行逐一调查核实。2、核查出生人口统计上报信息。各县(市、区)要对历年出生人口统计情况进行全面复核,重点是以来的人口出生(含收养)瞒、漏报情况。要以人口计生统计上报情况为基础,充分利用近年来医院接生、卫生防疫、公安落户、农村合作医疗、小

6、学入学人数等多部门的个案信息,通过本人申报、入户调查等形式逐人核对,对出生未统计上报的要进行登记补报。3、核查人口出生错报信息。通过逐人逐项全面核查,对wis系统基础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如出生日期、性别、孩次、变更信息等,要及时修改和补充。4、核查避孕措施落实信息。要指导已婚育龄妇女(包括本次查出的漏管人员),及时落实避孕措施,鼓励和指导已生育子女的夫妻及时选择安全、有效的长效避孕措施。5、核查违法生育处理处罚信息。在查清历年违法生育(包括本次核查补漏)的基础上,对欠缴社会抚养费的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

7、和程序实施征收。对确属经济困难不能一次缴清的,可由本人申请,经批准后分期缴纳;对无故逾期不缴纳的,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生育未作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要积极协调纪委、监察等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6、核查流动人口信息。对辖区内县外流入和流出县外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流动人口建档、信息通报单、回执单和避孕措施落实报告单的联系情况、《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证、持证、审验以及管理服务等情况,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一盘棋”格局的实现。对索取到的相关部门的人

8、口信息,核查期间无法完全核实的,由乡(镇、街办)将个案登记表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备案。四、方法步骤本次核查工作,由市人口计生委统一部署,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具体组织实施。县乡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好本行政区域的基础信息核查工作。整个活动分四个步骤进行:1、清理核查(4月中旬至5月底)。各县(市、区)要以村、居、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为基础,对已婚育龄妇女信息进行拉网式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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