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刘信呈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合同诈骗罪上诉一案

被告人刘信呈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合同诈骗罪上诉一案

ID:27072165

大小:21.57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11-30

被告人刘信呈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合同诈骗罪上诉一案_第1页
被告人刘信呈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合同诈骗罪上诉一案_第2页
被告人刘信呈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合同诈骗罪上诉一案_第3页
被告人刘信呈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合同诈骗罪上诉一案_第4页
被告人刘信呈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合同诈骗罪上诉一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被告人刘信呈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合同诈骗罪上诉一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被告人刘信呈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合同诈骗罪上诉一案被告人刘信呈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合同诈骗罪上诉一案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XX)银刑终字第104号  原公诉机关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信呈,曾用名刘新成,男,1962年1月9日出生于河南省郑阳县,汉族,初中文化,原系银川市高新区兰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户籍所在地:(略)

2、。XX年8月11至9月4日临时羁押于郑州市第一看守所,XX年9月5日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6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银川市看守所。开学初,学习部准备新干事招收计划和相关资料,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这项工作告一段落。本部也与团委学习部负责了校宣传栏更新工作,并安排了义工进行每日更新报纸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被告人刘信呈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合同诈骗罪上诉一案被告人刘信呈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合同诈骗罪

3、上诉一案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XX)银刑终字第104号  原公诉机关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信呈,曾用名刘新成,男,1962年1月9日出生于河南省郑阳县,汉族,初中文化,原系银川市高新区兰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户籍所在地:(略)。XX年8月11至9月4日临时羁押于郑州市第一看守所,XX年9月5日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6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银川市看守所。开学初,学习部准备新干事招收计划和相关资料,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这项工作告一段落。本部也与

4、团委学习部负责了校宣传栏更新工作,并安排了义工进行每日更新报纸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被告人刘信呈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合同诈骗罪上诉一案被告人刘信呈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合同诈骗罪上诉一案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XX)银刑终字第104号  原公诉机关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信呈,曾用名刘新成,男,1962年1月9日出生于河南省郑阳县,汉族,初中文化,

5、原系银川市高新区兰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户籍所在地:(略)。XX年8月11至9月4日临时羁押于郑州市第一看守所,XX年9月5日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6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银川市看守所。开学初,学习部准备新干事招收计划和相关资料,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这项工作告一段落。本部也与团委学习部负责了校宣传栏更新工作,并安排了义工进行每日更新报纸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被告人刘信呈犯虚报注册资本

6、罪、合同诈骗罪上诉一案被告人刘信呈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合同诈骗罪上诉一案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XX)银刑终字第104号  原公诉机关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信呈,曾用名刘新成,男,1962年1月9日出生于河南省郑阳县,汉族,初中文化,原系银川市高新区兰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户籍所在地:(略)。XX年8月11至9月4日临时羁押于郑州市第一看守所,XX年9月5日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6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银川市看守所。开学初,学习部准备新干事招收

7、计划和相关资料,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这项工作告一段落。本部也与团委学习部负责了校宣传栏更新工作,并安排了义工进行每日更新报纸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仲彩,女,1970年11月20日出生于宁夏同心县,汉族,大专文化,原系银川市高新区兰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户籍所在地:(略)。XX年因犯诈骗罪、非法拘禁罪被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XX年4月19日刑满释放。XX年4

8、月26日至5月7日临时羁押于兰州市第一看守所,XX年5月7日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4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银川市看守所。    辩护人邹俭伟,综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刘 丽,综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审理银川市兴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