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侦查讯问中程序正义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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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侦查讯问中程序正义的实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摘要: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是刑事诉讼的重要价值,传统上我国重视打击犯罪,实现实体正义,对程序正义有所忽视。在我国法治文明取得巨大进步的今天,加强对程序正义这一诉讼价值保障是诉讼文明发展与进步的必然要求与必然趋势。2012年刑诉法修订的一条重要主线便是加强人权保障,针对刑讯逼供等非法讯问方法规定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讯问录音录像”、“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多项措施以制约侦查机关,在促进侦查讯问中程序正义实现方面具有重大意义。关键词:侦查讯问程序正义新刑诉侦齊讯问是指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侦奔人

2、员为了奔明案件事实真相,依照法律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诘问,并将其供述和辩解记入讯问笔录的一种侦查行为。叫专统上我国刑事诉讼偏重实体正义,而对程序正义有所忽视,但随着人权保障的呼声越来越高,特别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后,程序正义价值逐步为人们认识和重视。刑事诉讼不但要打击犯罪,实现实体正义,还要保障人权,重视程序正义的实现。侦查讯问作为一种重要的侦查行为,由于其与外界的相对隔离性及门供的重要性致使犯罪嫌疑人在被讯问时权利极易遭受侵害。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讯问方法,加强对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促进侦查讯问中程序正义的实现是诉讼文明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法治进步的必然

3、趋势。、程序正义价值具有独立性,更强调保障人权程序正义只有独立性己被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与实体正义的实现注重犯罪控制相对应,程序正义更强调人权的保障。程序价值理论一般来说包括四个模式:绝对工具主义、相对工具主义、程序本位主义以及经济效益主义。绝对工具主义理论是功利主义法学派所持观点,作为功利主义代表的边沁认为刑法的首要目的是打击犯罪,而刑事程序则只是保障实体法实施的工具,“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绝对工具主义认为认为,“法律程序不是作为自治的和独立的实体而存在的,他没有任何可以从其自身的品质上找到合理性和正当性的因素,他本身不是目的,而是用以实现某种外在目的的手

4、段或工其,而且他也只有在对于实现上述目的有用或有效时j有存在的意义和价值。”®绝对工具主义强调程序保障实体法的实施,确有其合理性,但过于强调程序的工具价值,而忽视了程序自身独立的内在价值,同时还否认当事人的主体地位,已被绝大多数国家所抛弃。相对工具主义理论代表人物德沃金在坚持程序作为工具的基础上提出了无罪推定和公正审判两个原则,为无辜者免受刑事追究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是相对工其主义仍然强调的是程序的工具性而不承认其内在的独立价值,当公正与效率等冲突时,公正将会大打折扣。程序本位主义理论在英美法系国家较为盛行,认为“评判刑事审判程序的唯一价值标准是程序本身是否具备一些

5、内在的品质,而不是程序作为实现某种外在0的的手段的有用性”气程序本位主义强调了程序的独立性,具有内在的非工具性价值,但其认为只要经过公正的程序所得到的结果必然是正确的显然是不完全适宜的,过分得强调保障人权使得法律在打击犯罪方面心有余而力不足,造成过多的犯罪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经济效益主义理论是由西方经济分析法学派提出的,指出“所有法律活动和全部法律制度都以有效利用白然资源,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为0的”实质上此理论也是将程序作为一种工具,只不过是从经济效益方面进行分析,将经济效益强调得过于绝对化。上述四种理论模式皆有其合理与不足之处,工具主义强调程序的工具性,程序

6、本位主义强调程序的独立价值性。当前我国人多数学者坚持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的观点,程序既具有保障实体法实施的工具性价值,又具有自身的独立价值。“程序正义是一种独立的法律价值,是一种标志着法律程序具有其内在优秀品质的法律价值,从普遍意义上讲,它的存在与其所要达到的法律结果的正确性没有必然的关系。”®相对于实体正义侧重打击犯罪来说,程序正义更注重中保障人权,程序正义是指“程序本身®陈瑞华.程序正义论[M],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第50贞.@陈瑞华.程序正义论[M],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第60页.®陈瑞华.程序正义论[M】,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

7、,第66页.@陈瑞华.论程序正义价值的独立性[j],法商研宄,1998(2),第26页.的公正性、合理性甚至人道性”'通过公正程序的设计以达到保障人权的目的。就侦查讯问而言,保障程序正义的实现需满足以K几方面的要求:首先,犯罪嫌疑人要充分参与案件,享有辩护权并不被强迫自证艽罪。作为当事人,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有权充分了解自己被指控犯罪的情况,因为什么被讯问等等;有权进行辩护,不被强迫自证其罪,这是国际通行的准则,是保障人权的必然要求。其次,控辩双方应尽量平衡。实现程序正义应保证控辩双方平等对抗,但在讯问中,控辩双方天然是不平等的,侦查机关拥有强人权力而大多犯罪嫌疑人

8、人身自由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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