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doc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doc

ID:27446904

大小:52.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12-03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doc_第1页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doc_第2页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doc_第3页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doc_第4页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简称冶金机械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冶金机械等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09〕159号)的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省行

2、政辖区内冶金机械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工作适用本实施办法。冶金机械等行业建设项目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非煤矿山的“三同时”工作,依照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全省冶金机械等行业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备案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备案工作:(一)非中央企业需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二)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三)跨市、州、地的建设项

3、目;(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第四条各市(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除本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以外的冶金机械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备案工作。第五条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备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其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备案工作,委托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第六条冶金机械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交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分级实施。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未经备案的,

4、不得建设或投入生产(使用)。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工作第七条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安全条件论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周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的影响;(二)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影响;(三)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四)其他需要论证的内容。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应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下列建设项目应当由甲级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一)非中

5、央企业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二)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三)跨市、州、地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第九条建设单位应按本实施办法第三、四条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并提交下列资料:(一)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申请书(一式三份);(二)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三)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四)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五)安全评价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第十条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等有关备案资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

6、备案:(一)建设项目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和工艺的;(二)未进行安全条件论证或者安全条件论证不充分的;(三)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中安全设施对策与建议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四)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的。第十一条备案未通过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经整改合格后可以再次向原备案部门申请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已通过备案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备案部门重新申请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一)外部的安全防护距离发生变化的;(二)变更建设地址的;(三)变更主要装置、设备、设施平面布置的;(四)变更主要技术、工艺、生产方式以及主

7、要装置、设备、设施的。第三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备案工作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依法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受委托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负责。设计单位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包括下列内容;(一)建设项目概况;(二)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三)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的采纳情况说明;(四)采用的安全设施及其数量、分布情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