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法律教学经验分享

医疗法律教学经验分享

ID:27538991

大小:1.59 MB

页数:105页

时间:2018-12-01

医疗法律教学经验分享_第1页
医疗法律教学经验分享_第2页
医疗法律教学经验分享_第3页
医疗法律教学经验分享_第4页
医疗法律教学经验分享_第5页
医疗法律教学经验分享_第6页
医疗法律教学经验分享_第7页
医疗法律教学经验分享_第8页
医疗法律教学经验分享_第9页
医疗法律教学经验分享_第10页
资源描述:

《医疗法律教学经验分享》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醫療法律教學經驗分享李琳醫師國立陽明大學部定助理教授國防大學醫學院臨床副教授高雄榮總內科部主治醫師傳統醫病關係提供醫療服務醫療費用醫療爭議或糾紛:調解(行政、民事)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自力救濟醫療提供者民眾保險制度介入下的醫病關係保險人(健保局)醫療提供者保險對象(民眾)提供醫療服務醫療費用部分負擔繳納保險費發給IC卡申報醫療費用支付診療費用全民健保制度下三方法律關係中央健康保險局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保險對象特約關係行政契約醫療服務關係?醫院診所病人強制社會保險關係公法上債之關係行政處分健保權益案件類型及其爭審後之救濟程序案件類型爭審後之救濟程序核定(複核)爭審訴願行政訴訟保險對象之

2、資格及投保手續事項被保險人投保金額事項保險費、滯納金及罰鍰事項保險給付事項其他保險權益事項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管理事項罰鍰(依健保法第七十二條)依合約所為之扣罰、追扣、違約記點、停約、終止特約等健保爭審醫療案件救濟流程健保局爭審會訴願會/行政法院初審複審爭議行政訴訟(給付之訴8I)‧具公法組織性質的保險人(事業機關)---涉及人民公法上的權益與給付義務‧保險給付提供者---醫療機構與醫事人員※醫療爭議或糾紛:調解、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自力救濟違約爭議(扣款)、行政處罰、移送刑事偵辦保險人(健保局)95年度易字第788號(詐欺)‧向健保局詐領健保給付新台幣一萬七千四百十六元,足

3、生損害於健保局審核醫療給付之正確性。嗣經健保局台北分局稽核,發現有異而查悉上情。案經健保局訴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審酌被告僅為貪得小利之犯罪動機,竟利用病患將健保卡交予其處理之機會,擅將病患之就醫記錄為虛偽不實之填載,據以申報門診醫療費用,其行可議,惟其因而取得之利益尚非巨額,且其溢領之金額已由健保局追扣,另被告亦積極聯繫未接受其申報檢驗項目之病患回診所實施檢驗,並自行吸收該檢驗所需費用,是被告雖否認犯行,然其犯後態度尚難謂不佳等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O月,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又被告未曾授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其因一時失慮致罪刑典,經起訴、審判之教訓

4、,當知所悔悟,本院認所宣告刑以暫不執行為當,宣告緩刑2年。94年度易字第2100號‧以上開不實之門診處方及治療明細以磁片轉錄製作不實之業務上文書以申報醫療費用而行使之,使健保局不知情之承辦人陷於錯誤而給付新台幣995,900元予○○○,並足以生損害於健保局審核醫療給付之正確性。嗣經健保局臺北分局稽核,發現有異而查悉上情。案經健保局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訊之被告○○○對於上揭事實均坦白不諱,茲因一時失慮而罹刑典,且詐領款項業已追扣補付健保局,經此偵審程序應已知警惕,本院認對其所宣告之刑(有期徒刑伍月)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併予宣告緩刑2年,以勵自新。95年度

5、易字第278號‧○○○其共計向健保局詐領用藥金、診療金、診察費及藥事服務費等健保給付2萬6070元,足生損害於中央健保局審核醫療費用之正確性。案經法務部調查局臺北縣調查站移送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訊據被告○○○對於上開事實坦承不諱,審酌被告犯罪動機、手段、目的、所生危害、犯後坦承、態度良好及檢察官求刑等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陸月)。且其因一時失慮致罪刑典,經起訴、審判之教訓,當知所悔悟,且其已依公訴人與之協商結論,於95年2月21日向※※※捐款新台幣20萬元,本院認所宣告刑以暫不執行為當,爰併予宣告緩刑貳年,以勵自新。全民健保醫病關係法律變動‧全民健保下的

6、三角關係‧保險人與保險對象之法律關係‧保險人與險醫事服務機構之法律關係‧醫師與病人之法律關係‧公法與私法的區分與實益‧行政契約之履行與給付障礙公法與私法的區分與實益基本權利的拘束性‧行政程序法的適用(行政法的一般原則)‧爭訟途徑之不同民事事件與行政事件之劃分,在普通法院之外,另設行政法院之國家恆為困難之問題。‧強制執行方法的不同‧損害賠償的依據不同‧基本原則理念與功能不同行政程序法之一般原理原則‧第4條依法原則‧第5條明確性原則‧第6條平等原則‧第7條比例原則‧第8條誠信原則(信賴保護原則)‧第9條有利不利一律注意‧第10條裁量合目的性預防醫療糾紛一、前言預防醫療糾紛重要的關

7、鍵詞1.InformedConsent(告知後同意)2.Documentation(病歷記載)(一)實際案例案例類型一、病歷竄改問題‧甲醫師在業務過失重傷害案件之偵查中,因擔心被起訴,所以竄改原始病歷之手術同意書部分,改為較詳盡之說明,避免將來因未盡告知義務而認定有業務過失。‧然,病人家屬在提出告訴之前,早已影印好原始病歷,即甲醫師在竄改病歷之前,不知病患家屬已印製好尚未被竄改的病歷,然後才提出告訴,再請求扣押被竄改過之病歷。治攝護腺發現肺病變醫未告知賠兩百萬-實際案例(2)江姓男子2002年五月因攝護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