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规案例

金融法规案例

ID:27845052

大小:73.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2-06

金融法规案例_第1页
金融法规案例_第2页
金融法规案例_第3页
金融法规案例_第4页
金融法规案例_第5页
资源描述:

《金融法规案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案例五:票据抗辩及其原因甲公司是乙公司化妆品在某地区的代理销售商。1996年甲公司以购买乙化妆品为由,先后对乙公司签发了四张商业承兑汇票,并在汇票上签章承诺,本汇票已经本单位承兑,到期口无条件付款。乙公司收票后,即按约定发出货物。甲公司对收到的货物提出质量异议,双方数次传真往来,未能协商一致。甲公司将乙公司生产的化妆品送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乙公司持上述四张汇票于到期后,委托银行收款时,均被银行以付款人无款支付,该账号已结清等为由拒付,乙公司遂以票据纠纷为由诉至法院。乙公司诉称:被告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已经被

2、告承兑,到期应无条件支付。被告作为票据债务人,应依《票据法》的规定,向我公司支付拒付的汇票,并承担利息。甲公司辩称,原告货物出现了质量问题,我公司提出了质量界议,并要求退回我公司开出的汇票。我公司作为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冇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故我公司拒绝履行票据义务是合理的。针対本案的争议,请回答下列问题。问题:1、如何理清票据关系和与票据有关的法律关系?2、乙公司所持观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3、甲公司仅以货物质量有瑕疵为由提出的抗辩理山能否成立?4、假如该票据背书转让给第三人后,卬公司对非直接受让人

3、的请求能否主张抗辩?5、什么是票据抗辩?6、票据抗辩与民法上的抗辩的区别是什么?答:1、票据关系是基于票据行为本少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与票据有关的法律关系乂可分为票据法上的与票据冇关的法律关系和民法上的与票据冇关的法律关系:前者是指由票据法直接规定的与票据行为冇联系但不是由票据行为本身所发牛的关系;后者是指由民法规范来调整的与票据有关的法律关系,包括票据原因关系、票据资金关系和票据预约关系。2、《票据法》的两个重要原则就是票据原因关系与票据关系相分离,二者分别由不同的法律规范來调整。因此,票据义务人不能以原因关系为由对抗票据关系。

4、3、甲公司仅以货物质量有瑕疵为市捉出的抗辩理由可以成立。依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冇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乙公司未依约履行合同义务,乙公司乂是直接接受汇票的一方,因此,甲公司在木案中具备了法定的抗辩事由。4、不能。5、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对债权人的付款请求捉出一定合理理由予以对抗,并拒绝履行票据义务的行为。6、民法上的抗辩权是指民事主体为排除相对人行使给付请求权的一种权利。其作用在于对抗相对人请求权的行使,而非否认请求权的一种权利。票据法上的抗辩权除了否认票据债权行使的抗辩权外,还包括

5、否认票据债权存在的抗辩权,如对票据缺乏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抗辩、票据伪造的抗辩等。案例六:伪造的票据及其法律后果王某系上海B公司职工。上海B公司在宝山区工商行开立结算户头,并曾买过银行承兑汇票(全是空白汇票)。王某窃取其中一张,伪造了一张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该汇票以杭州甲公司为收款人,以上海B公司为承兑申请人,汇票的“交易合同号码”栏未填,在承兑银行盖章处盖有三省一市银行汇票结算章。王某将这张伪造的银行汇票转让给杭州C公司,杭州C公司背书转让给D公司。杭州D公司持这张伪造的汇票到杭州农行申请贴现,杭州农行未审杏出该汇票的真伪,予以

6、贴现人民币96力元。杭州农行通过同城票据结算,交换给杭州建行,杭州建行乂以联行票据结算将汇票转让给上海第四支行。上海第四支行从未办理过银行承兑业务,在收到汇票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汇票退给杭州农行,而农行以多种借口拒收汇票。问题:1、王某假冒出票人的名义进行原始的票据创设的行为称为什么?2、伪造者王某应负什么责任?说明理由。3、杭州甲公司和上海B公司是否承担票据责任?说明理由。4、杭州C公司是否承担票据责任?说明理由。5、杭州农行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6、简答汇票绝对应记载的事项。答:1、票据伪造。2、王某应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但

7、不承担票据责任。山于票据伪造人在伪造票据时,并没有在票据上以自己的名义签章,故根据文义性的特点,不负票据上的责任。3、票据伪造是伪造人假冒被伪造人所为的票据行为,所以被伪造人不负票据责任。除非被伪造人事后对伪造人的行为进行追认。4、承担票据责任。凡真止签章于票据上的人,仍然应各负票据上的责任,不受伪造签章的影响。所谓真正签章就是对伪造的票据进行背书,承兑或保证等票据行为的人。5、付款人付款后,票据关系因付款而消灭,付款人对出票人伪造付款人和其他真实签章的债务人,都不得基于票据关系而主张权利;但可基于非票据关系请求追还其利益。但付款人对

8、伪造的票据在认定时°,冇过失而予以付款的,应口负其责。杭州农行审查票据时有明显过错,应承担责任。6、绝对应记载的事项为:(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受款人名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