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高考加分政策,福建高考加分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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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福建高考加分政策,福建高考加分政策解读2016年福建高考加分政策,福建高考加分政策解读一、取消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从2016年1月1日起,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者等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具体项目内容见附件)。2016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保留加分资格,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上述全国性加分项目取消以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其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对在高级中

2、等教育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按照有关程序,高校可破格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二、保留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烈士子女,山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4项加分分值为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分值为5分。三、取消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从2016年1月1日起,取消“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填报省内高校部分农林类专业考生投档时加10分”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2016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

3、新成果竞赛一等奖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保留加分资格,加分分值调整为3分。四、保留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保留“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设区市及以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2项,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2018年1月1曰起,取消上述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加分项目的,在录取时,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下一步,福建省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教育部文件精神,做好高考加分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学校要精准研究、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高考加分的政策规定,做好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维护高考公平公正,确保政策调整平稳顺

4、利实施。附件:福建省高考加分对象和加分分值一、下列考生文考总分加5分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6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者。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6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6年1月1曰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三等奖者。5.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6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

5、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者。2016年1月1日起,获得上述第2、3、4、5项有关奖项、名次、称号者,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二、下列考生文考总分加10分1.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乡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

6、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的少数民族考生。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烈士子女。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三、下列考生报考在闽高校时文考总分加3分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6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按研究学科分为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工程学、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医学与健康学、化学、生物化学、环境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创新成果竞赛一等奖者。2016年1月1日起,获得上述项目有关

7、奖项者,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四、下列考生报考在闽高校时文考总分加5分1.设区市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2.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2018年1月1日起,取消上述2个加分项目。此外,下列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6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2016年1月1日起,获得上述项目有关称号者,不再具备高考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资格;(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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