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乱”整治方案.doc

“三乱”整治方案.doc

ID:28102890

大小:39.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12-08

“三乱”整治方案.doc_第1页
“三乱”整治方案.doc_第2页
“三乱”整治方案.doc_第3页
“三乱”整治方案.doc_第4页
“三乱”整治方案.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三乱”整治方案.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会宁县城区“三乱”及市容秩序集中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为坚决制止城区乱占地、乱垫地,乱拆建的“三乱”行为,整治市容秩序,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改善人居环境,以良好的城市形象迎接红军三大主力会宁会师暨长征胜利75周年纪念活动、第四届红色旅游节和建党90周年,县委、县政府决定于5月份开展城区“三乱”及市容秩序集中整治月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重要意义近年来,县城规划区及周边部分居(农)民,违法挖山取土、填沟填河、垫地占地,私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违法乱建,非法谋利,严重违反土地利用和建设规划,破坏建设秩序,损坏周边

2、林地,形成防洪和山体滑坡等隐患,危害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存在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停乱放、占道经营、超载遗撒等不文明行为,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损害城市形象。开展城区“三乱”及市容秩序集中整治月活动,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各有关部门要把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全民动员、迅速行动,集中精力,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治任务。二、整治重点和步骤(一)“三乱”整治重点整治北至柴家门乡寨子组、南至会师镇三里铺组、东至东山根、西至柴家门乡鸡儿组的县城规划区域

3、,集中整治违法挖山取土、填沟填河、垫地占地、乱拆乱建和私自买卖土地、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等行为。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排查清理(5月4日至6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类整理已查实的违法案例,第一类为违法挖山取土、违法占地垫地、私自买卖土地、违法改变用地性质形成的违法建筑;第二类为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在国有土地上进行的违法建筑;第三类为违法填沟填河、抢占行洪用地形成的违法建筑。对查实的违法案例,分别移送相关整治小组,依法进行处理。各整治小组要分别在5月6日前制定具体的处理办法,并报整治领导小组审批。第二阶段:集中整治(5月

4、7日至25日)。各整治小组按照审批的处理办法,集中处理每一件违法案件,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违法户,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强制执行。第三阶段:巩固提升(5月26日至31日)。国土、住建、林业、水利等部门要及时总结整治活动工作经验,研究制定经常性巡查管理制度,发现一户,查处一户,始终保持严密监管态势,彻底消除乱挖、乱占、乱建的违法行为。(二)市容秩序整治重点整治区域为县城规划建成区,特别是学校、医院、车站、市场、巷道出入口周边等区域,集中整治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停乱放、占道经营、超载遗撒等不文明行为,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

5、阶段:宣传动员(5月4日至9日)。充分利用电视、广播、车辆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对整治内容、整治目标、意义等进行全方位宣传,营造整治活动的浓厚氛围。确定好停车场所和停车泊位,并通过宣传告知用车户。第二阶段:集中整治(5月10日至31日)。各相关部门按照方案确定的主要职责,密切配合,全力投入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第三阶段:常态管理(5月31日之后)。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巩固扩大整治成效,并制定长效管理办法,使整治工作常态化、经常化,为广大居民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三、主要任务及分工成立八个工作小组,具体任务

6、及分工如下:(一)违法占地整治组牵头领导:杨富宝、蔡树明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林业局、公安局、住建局、会师镇、柴家门乡具体任务:1、在2010年清查的基础上,继续对重点整治区域内挖山取土、违法占地、私自买卖土地等行为进行清理。2、对清理出的案例,依据《土地管理法》和《森林法》,制定具体的处理办法。3、对挖山取土、违法占地形成的违法建筑进行查处。4、按照处理办法,依据法律程序,挂牌销号,逐件处理。5、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上报领导小组,强制执行。(二)违法建筑整治组牵头领导:杨廷祯、孙维国责任单位:住建局

7、配合单位:公安局、会师镇具体任务:1、对城区内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以及国有土地范围内进行的违法建筑,调查取证并查处。2、对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上建设的违法建筑,依据《城乡规划法》,逐案件制定具体处理办法。3、按照处理办法,依据法律程序,挂牌销号,逐件处理。4、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上报领导小组,强制执行。(三)河道整治组牵头领导:刘力江、何年胜责任单位:水务局配合单位:国土局、林业局、公安局、环保局、会师镇、柴家门乡具体任务:1、对祖厉河城区过境段河道及城区排洪沟(渠)内建设的违法建筑,调查取证并查处

8、。2、对已查实的河道和排洪沟(渠)内的违法建筑,依据《防洪法》,制定具体处理办法。3、按照处理办法,依据法律程序,挂牌销号,逐件处理,坚决取缔河道内无证经营的挖沙采石点,规范管理河道挖砂、采石活动,确保行洪畅通。4、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上报领导小组,强制执行。(四)交通秩序整治组牵头领导:李继辉责任单位:交警大队配合单位: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