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词诠》引《汉书》的正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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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词诠》引《汉书》的正误问题摘要:张颖的《〈词诠〉引〈汉书〉勘正》指出《词诠》引《汉书》文字的讹误颇多,其所举例证大多不能成立。因为作者未能认识辞书的功用,以一般的文献引文看辞书的书证,也就未能理解杨树达改变某些字写法的用意。有些地方是杨树达从读者角度考虑,根据现代的语言环境将古字、俗字、罕见的异体字改为今字、正体、通用字,有的是因参照的《汉书》版本不同而取字略有差异,不能看作讹误。当然,张文所指出的57例中,也有几处确实是杨先生引书时的错讹,应当改正过来。今将其文中所指出的讹字、脱文、衍文、引文次序颠倒问题详细分析,以正《词诠》的工具书身份。关

2、键词:《词诠》;《汉书》;引文;非讹误作者简介:赵逵夫,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陈茜,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宄生杨树达的《词诠》是在清代学者刘淇的《助词辨略》、王引之的《经传释词》和马建忠《马氏文通》基础上诠解古汉语虚词的一部重要著作。因其具有西方体系的语法学观念,关于各虚词在句中的作用分析更细,论述更为确当,可以说是近代以来关于古汉语虚词的第一部工具书,影响甚大。杨先生治学态度十分严谨,在《词诠》中所举书证既重典型性、代表性,又尽量用时间最早的。《天水师范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刊张颖的论文《引勘正》,指出《词诠》引用《汉书》时的引文有许多讹误,

3、“主要表现为讹字、衍文、脱文、引文次序颠倒等”问题,并将这四方面的讹误共57处分类列出,包括41处讹字、8处脱文、5处衍文及3处引文次序颠倒。我们仔细审读之后发现,张文中的观点尤其是对讹字部分的勘正多不能成立。可以看出,作者对古汉语虚词工具书的作用与杨树达改换个别字的写法之用意缺乏认识。今述之于下,以与广大读者共商。一、《词诠》将《汉书》引文中的通假字换作本字、异体字换作正体字、古体字换作今体字是为了便于读者理解,不应被看成错误张文将《词诠》引《汉书》书证所用字与《汉书》原文中不完全一样的都统归为讹字,共举出41例,这是脱离开古汉语虚词辞书功用而把它

4、作为一般类书或文献学著作,以比较原书,谈异文校勘。其实张文所举这41例所谓“讹字”,大部分与《汉书》的原字之间是通假字、古今字和异体字的关系。《词诠》作为工具书,行文当以使读者方便理解为原则,加之《词诠》是一本古汉语虚词词典,用书证以佐证虚词的用法,加深读者理解,不可能再对引文中无关的古字、异体字、俗字再加注解。因此,杨先生在引书时将引文中的通假字换作本字、异体字换作正体字、古字换作今字,不能看作是讹误,而应看作是在不增加文字、不使辞书繁琐的原则下的一种阐释手段,扫清了读者的阅读障碍,便于读者理解例句。因为这些字率皆实词,改为通用之字,并不影响句意,

5、也不影响字词在句中的语法作用。若按张文的观点,将引文一字不差地引用在《词诠》中,势必增加读者理解的困难。比如卷一“偏”字条:《董贤传》:“尝昼寝,偏籍上袖。上欲起,贤未觉:不欲动贤,乃断袖而起。其恩爱至此。”[1]文中括号前是杨先生《词诠》中的用字,括号内是1983年中华书局出版的《汉书》中的原字。张颖认为《词诠》中杨先生用“袖”是讹字,应当据《汉书》原文作“分”。如按张意用“令”字,不认识这个字的读者在读到这则例句时,定要另翻工具书去查找“令”的意义。因为只有明了全句之意,才能确切理解句中虚词“偏”字之义。这样一来,《词诠》就失去了便于使用、便于读

6、者理解的优点。而杨先生用“袖”字,有关文意一目了然。且两字本就为古今字,在当代的阅读环境下,在一般书籍中用今字替换古字也无可厚非。《汉书》颜师古对此字作注:“令,古袖字。”[2]又《汉书•淮南衡山济北王传》“辟阳侯出见之,即自令椎椎之。”颜师古注:“令,古袖字也。’’[2]因此,杨先生这里用“袖”算不上讹字,也没有什么不妥。下面就张文中指出的讹字,而不应算作讹字的,分为三部分加以讨论。1.通假字换作本字的卷一“并”字条:《高帝纪》:“殷叛楚,以舒屠六,举九江兵迎黥布,并行屠城父”[1]。此处”畔”为“叛”的通假字。《说文•半部》:“叛,离叛也。”《说

7、文•田部》:“畔,田界也。”《孟子•公孙丑下》:“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杨伯峻《孟子译注》云:“畔,同叛。”可见本字当作“叛”。卷二“他”字条:《王舒温传》:“为人少文,居它,命命覆槐妨0纾令;至于中尉,则心开”[1]。此处“辩”为“辨”的通假字。《易•系辞下》:“辨是与非”。李鼎祚《集解》引虞翻曰:“辨,别也。”《左传•隐公五年》“辨等列”陆德明《释文》、《襄公二十五年》“襄公辨姓”句杜预注同。《说文•令g部》:“辩,治也。”则此处当作“辨”,“辩”为假借字。卷三“故”字条:《景帝纪》:“他物,若买故贱,卖故贵,皆坐臧为盗”[1]。古代

8、“它”与“他”为通假字。《康熙字典》:“它,《正字通》:‘与佗、他同。”“他,与佗、它通。彼之称也,此之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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