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区属机关事业单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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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兴区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暂行办法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区县公费医疗改革的指导意见》(京人社医发〔2010〕134号)以及在2011年1月1日实现公费医疗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保障享受公费医疗人员的基本医疗,完善我区社会保险制度,合理利用医疗资源,适应我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二)基本原则。1.坚持基本医疗,合理施治的原则。2.坚持积极推进、稳步实施的原则。3.坚持保障水平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4.坚持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方便享受人员就医的原则。

2、(三)建立三个制度。1.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建立大额医疗互助制度。3.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二、人员范围按照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90)京卫公字第100号]规定的人员范围,主要包括:(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纳入公务员范围的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二)经有关部门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人员。(三)符合(90)京卫公字第100号文件规定的其他公费医疗享受单位的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四)符合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伤残军人。(五)区级医疗照顾人员纳入改革范围,待遇参照

3、市级医疗照顾人员标准执行。(六)享受市级医疗照顾人员及离休人员暂不列入改革范围。具体单位和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审核确定。以上人员在下文中简称“参保人员”。三、费用的筹集和待遇标准参保人员在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对个人负担部分给予适当补助。(一)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筹集和医疗待遇。1.费用的筹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个人共同缴纳。在职人员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每月3元缴纳大额医疗互助资金,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

4、按全部在职人员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和1%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缴纳3元大额医疗互助资金,从个人账户中自动扣缴。上述资金作为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北京市统筹管理。2.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符合本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医疗服务设施目录。(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人员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的部分,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300元的部分,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报销85%(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保

5、险,其中: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比例为70%),个人支付15%;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报销9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保险,其中: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比例为80%),个人支付10%。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90%,个人支付10%。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的最高数额为2万元。(2)住院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先由统筹基金支付,年度累计达到最高支付限额后由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其中参保人员住院不超过90天的,为统筹基金支付的一个结算期,超过90天的每90天

6、为一个结算期。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射治疗、化学治疗;肾透析和肾移植(肝肾联合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物;患有精神病确需长年住院的患者其发生的医疗费每360天为一个结算期。住院前7天急诊抢救留观、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肝肾联合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物治疗的门诊医疗费用参照住院标准报销。住院起付标准为年度内第一次住院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每次650元。在一个结算期内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按照以下比例分担:①在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

7、,统筹基金支付85%,在职人员支付15%;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在职人员支付10%;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5%,在职人员支付5%。②在二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7%,在职人员支付13%;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2%,在职人员支付8%;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7%,在职人员支付3%。③在一级医院以及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在职人员支付10%;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5%,在职人员支付5%;超过4万元的部分

8、,统筹基金支付97%,在职人员支付3%。④退休人员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人员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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