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新刑诉法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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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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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看待新刑诉法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的规定王敏远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在1979年制定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时就已经确立由最高人民法院对所有死刑案件都应进行复核。其后,虽然法院组织法等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对死刑复核程序的实际运行有过变化,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并未发生变化。在我国仍然保留死刑的前提下,死刑复核程序对于贯彻“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对于保障死刑案件的质量、避免错杀、统一适用法律等发挥着独特的功能。然而,这么重要的特别程序,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内容却过于简单,“死刑复核”一章仅有四个条文,且内容主要是死刑复核中法院的权力配置,基本缺乏对死刑复

2、核的具体程序的规定。从以往的经验教训来看,完善死刑复核程序,使该程序更充分地发挥保障死刑案件质量、减少死刑案件数量、防止死刑案件的错误裁判的作用,十分必要。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为此对原有的死刑复核程序作了相应修改完善,增加了两个条文,即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39条和第240条的规定。....死刑复核程序究竟应当是司法程序还是行政性的审核程序,学界存在意见分歧。然而,学界对死刑复核程序具有什么性质的争论,并不影响对其功能的共识,即死刑复核程序应在现实中发挥保障死刑案件质量、减少死刑案件数量、防止死刑案件的错误裁判、统一适用法律、保障死刑案件的司法公正等作用。如何认识新刑诉法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

3、新规定,司法实践在贯彻这些规定时应当特别注意哪些问题?以下是基于对死刑复核程序的功能的认识,我对这些问题的初步研究。一、对不核准死刑的,发回重审抑或改判?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在我看来,理解该条内容的重心是所增加规定的“对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改判”的内容。之所以说这是“增加规定的内容”,这是相对于最高人民法院的以前的相关规定而言的。在中央决定所有死刑案件均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在2007年初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

4、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第3条、第4条、第5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从这三条规定可以看到,最高人民法院对不核准死刑的,原则上都采用发回重审的方式处理。虽然该规定第6条对数罪并罚的案件和第7条对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案件,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改判,但这种改判只是在少数死刑复核案件中的特定情况下的例外。这几

5、年的实践证明,如果最高人民法院在不核准死刑时对究竟应改判与否、应该改判何种刑罚等问题难以决断,发回重审的法院常常也同样难以决断。因此,将不核准的死刑案件发回重审,在现实中并不是解决问题、实现司法公正的有效方式。基于这个情况,新刑诉法规定,对于不核准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审或者予以改判,发回重审因此不应再是不核准死刑时的唯一处理方式。然而,在不核准死刑时,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如何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决定发回重审抑或改判的不同处理方式,怎样更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是个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对此,需要总结司法实践的经验,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予以具体规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应当区分不

6、核准死刑的不同情况,以作为确定发回重审或是直接改判的根据。例如,“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而不核准死刑的,就可以区分两种不同情况:一种是有关定罪的事实、证据存在问题,另一种则是有关量刑的事实和证据存在问题。显然,对这两种不同的情况应规定发回重审或直接改判的不同的处理方式。二、听取辩护意见,职责抑或权利?刑事诉讼法作为规制刑事诉讼中的职权机关之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益之法,许多程序性规定同时意味着这两个方面的含义:既规定了职责,又规定了权利。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40条第1款的规定就属于这样的规定。该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

7、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从反复修改的过程来看,该款规定中的“讯问被告人”,经历了从“可以”到“应当”的变化。显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虽然使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程序中承担了更为硬性的职责,但对被告人的权利保障而言,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而该款中规定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虽然有个前置条件,即“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进一步说明了该规定所具有的双重属性:必须听取辩护方的意见,这既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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