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我国-减刑制度司法实践的反思和探讨

现代我国-减刑制度司法实践的反思和探讨

ID:28489192

大小:59.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2-10

现代我国-减刑制度司法实践的反思和探讨_第1页
现代我国-减刑制度司法实践的反思和探讨_第2页
现代我国-减刑制度司法实践的反思和探讨_第3页
现代我国-减刑制度司法实践的反思和探讨_第4页
现代我国-减刑制度司法实践的反思和探讨_第5页
资源描述:

《现代我国-减刑制度司法实践的反思和探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论文摘要减刑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它可避免刑期过剩,节约司法资源,具有调动和促进罪犯积极改造的作用,对于稳定监管改造秩序起着促进作用。当前我国减刑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因为其运作得不够完善,致使减刑运用的目的产生偏差,在减刑程序上的运作也与立法初衷不符,存在减刑权力归属不当,罪犯减刑考核标准不统一,刑罚机关对呈报减刑后监管缺位等问题。笔者针对我国减刑制度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上述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全面浅析自己的看法,完善我国减刑制度的理论研究,健全减刑制度体系,发挥其真正效能。关键词:减刑制度减刑程序考核制度刑罚执行-..目录引言:1一、我国

2、减刑制度司法实践状况及存在问题1(一)减刑制度执行的目的性存在偏颇1(二)减刑程序的运作与立法初衷不符2(三)减刑裁定权的权属之争3(四)罪犯考核制度不完善,考核标准不统一3(五)呈报减刑后服刑人员难以约束4二、完善我国减刑制度的建议4(一)明确减刑目的和意义4(二)完善减刑程序4(三)明确减刑权力归属,完善权力监督5(四)健全公平、公正且符合刑罚要求的考核制度6(五)设立减刑考验期6三、结束语7四、参考文献7-..当前我国减刑制度司法实践的反思和探讨引言:减刑制度的概念及意义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明确规定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

3、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能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作为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减刑制度不仅关到刑事司法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而且直接影响到包括罪犯和被害人在内的一般公民对法律尊严的认同以及司法公信力的树立。我国在减刑制度的司法实践中,减刑制度存在减刑目的发生了本质的偏离、减刑程序的规定过于粗疏、权属不清、减刑实行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这些问题反映出我国的减刑制度需要更进一步的完善,迫切需要在理论研究,为我国实现法治的文明社会有所裨益。王

4、作富、但未丽:“关于减刑制度的正当性思考”,载《法学家》2006年第6期。一、我国减刑制度司法实践状况及存在问题我国的减刑制度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无论在改造罪犯还是维护监管安全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减刑制度亦面临了新的挑战,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现今越来越突出。如减刑的目的意义已经偏离轨道,多次立法未能完全体现公平正义,考核制度未健全,监管难度大等问题。只有解决新发现的问题,分析对策,填补漏洞,形成完整的减刑体系,才能发挥其积极作用。作为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减刑制度不仅关到刑事司法的公正性、权威性

5、和严肃性,而且直接影响到包括罪犯和被害人在内的一般公民对法律尊严的认同以及司法公信力的树立。我国刑事法律法规对减刑制度的规定过于粗疏,减刑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导致执法尺度宽严不一。随着社会法制化的发展,减刑所发挥的作用也偏离了最初设立的初衷,权力归属也出现明显的问题,监管秩序亦面临着新的挑战。现行的减刑制度既不利于刑罚最终目的的实现,也容易导致刑罚偏离司法公正的轨道,甚至滋生司法腐败现象。我国减刑制度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减刑制度执行的目的性存在偏颇目前我国减刑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以下误区:1、减刑泛滥偏离刑罚初衷。刑罚实质是对犯罪

6、人进行惩罚使其遭受一定的痛苦,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来达到阻止社会上的其他人犯罪的目的。减刑过度使用使犯罪人没有完全服满原判决所确定的刑罚,有可能没有使犯罪人得到其应有的惩罚而失之过轻。据了解,北京市女子监狱自2003年至2012年的10年间,平均每年罪犯减刑率达到30%以上。一般监狱新收监的也差不多这个比例,换而言之,真正服满全部刑期的罪犯相对而言则少之又少。难道呈报减刑的犯罪人都是“确有悔改表现”的?从高的重新犯罪率可以得出否定答案。-..减刑制度被单纯地利用,只为监管秩序安全服务,只是被当做某些领导在汇报时“某某监狱多少年未发生脱逃或重

7、大安全事故”的汇报词语,当成其政绩。熟不知,正是因为减刑制度执行的目的性出现偏差,刑罚机关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未能改造好更人,这一点从更高的重新犯罪数据可以知道。宋鑫春:《中国减刑假释制度的适用》,法律出版社1994年03月第1版,第32页。2、罪犯对减刑制度的错误认知。改过自新是社会对罪犯的根本要求,但狱内改造中,减刑新生成为罪犯的唯一追求和动力。在监狱内生活枯燥,人身自由受到最大限度的限制,罪犯的第一思维是尽早离开这个地方,正是这种思维使得罪犯认为离开监狱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假释和减刑。所以在剩余刑期的改造生活中其唯一目标就是减刑,至于减刑

8、的条件就是拿到足够的考核分数,而不知“确有悔改表现”是基础。这就导致很多罪犯在警官面前是认罪伏法、悔过自新,在会见教育时为不能尽孝道而疼哭流泪,一旦呈报减刑后则是翻身农奴做主人般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