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的热点问题发展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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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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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诉讼理由是什么?综述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的热点问题下  (五)关于个案监督与司法独立。针对现实中存在司法不公正的问题,人大提案准备通过个案监督法。围绕这个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主要有三种观点:一种是肯定个案监督;一种是否定个案监督;还有一种认为,监督从长远看不应肯定,但从现实看具有存在的必要性。  1.肯定说。主要理由是:  (1)司法权是人民代表制的二级分支。宪法规定人大的主要权力是保证法律实施,监督“一府两院”,因此,司法权和人大的监督权相当于“孙悟空和如来佛的关系”。(2)个案监督的起因在于司法腐败。宪法和法律赋予检

2、察机关法律监督权,虽然实践中法律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检察机关同样也存在腐败现象,公民在走投无路情况下选择向人大申诉。可以说,人大搞个案监督是现实客观形势之所需。那么,人大会不会有腐败的问题?学者认为有,但可能性较小。首先,人大权力必须集体行使,不是个人行使;其次,人大监督是事后监督,目的是为了扼制地方保护主义,惩治腐败,减少冤假错案。(3)人大监督有利于减少审判错误。人大行使个案监督权有合理依据。一是现行的宪法体制不是三权分立,人大当然享有监督权,这项权力不容否认;二是人大是代表人民的,人民群众的呼声可以而且应当通过人大提

3、出来,实践中人大的提案确实能解决问题;三是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当然应当接受监督,就是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其本身也应接受监督。因此,个案监督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而是如何搞的问题。  有的认为个案监督是权宜之计,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人大干预的现实性和必要性只说明离司法独立太远。  2.否定说。主要理由是:....  (1)违背司法规律。司法权属于解决争讼的权力,具有强制性、亲历性、终局性。人大是实行代议制的,做不到这一点,而且人大的专业化不够,没有司法机制和司法程序。人大有什么理由证明自己比司法机关更高明呢?  (2)个案监督无法解

4、决面临的问题。一是证据效力。人大代表调查取得的证据有没有证据效力?二是人大监督后得出的结论要不要通过法院审判委员会?如审委会成员不同意怎么办?  (3)解决司法腐败不应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完善诉讼机制和诉讼制度。因此,应对外部制约机制进行根本性反思和探索。首先,不应舍本求末;其次,个案监督缺乏合理性,与社会发展趋势不相符合;最后,个案监督成本太高,必然增加各方面负担。  五、关于证据立法  证据是诉讼法中相对独立的部分。近些年来,由于在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中遇到了种种问题,普遍感到有关证据的立法过于粗略,因此诉讼法学界和司

5、法实际部门都提出了需要加强证据立法的问题。  (一)加强证据立法的必要性。  1.证据立法极为重要,是保证诉讼公正的首要问题。但刑事诉讼法典只解决了一些司法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证据一章基本未作改动,只增加了视听资料和证人保护的原则性规定,条文只有几条。....  2.司法实践中提出的许多问题需要回答。例如,怎样掌握“证据确实充分”?对此,公检法机关都感到为难;在逮捕条件中规定的“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怎样理解,如何掌握?这一点高检的掌握偏严,主要是考虑一旦错捕了就得赔偿:“主要证据”指什么,使用不合法手段取得的证据要不

6、要用?高法、高检规定了言词证据如果是由刑讯逼供取得的应当排除,但公安机关对此采取回避态度,形成了不一致。再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否适用,是绝对排除还是相对排除,怎样排除,沉默权要不要搞等问题,都需要进行立法回答。在这些问题中,特别突出的是证人出庭问题。这个问题三大诉讼都存在,但刑事诉讼相对更严重。有学者说,我国证人的出庭率不到10%.调查发现,像上海这样的大城市,证人出庭率不到5%,其他地方便可想而知了。这个问题不解决,审判方式改革面临破产的危险。证人不到庭,抗辩怎么搞?最近还出现了新问题,如测谎、鉴定等。公检法都在搞测谎,

7、尽管最后不作为证据使用,但却对定罪起了重要作用。高检的文件说,测谎可以作为重要的辅助手段,但不能作为正式的证据。鉴定的问题主要出在:对于同一个需鉴定的东西,不同的鉴定机构所作出的鉴定结论往往不同,让法官无所适从。面对这一大堆问题,怎么办呢?必须将这些问题纳入法制的范围,而且不能只由哪一个执法部门自己去规定。  (二)证据立法怎么搞?学者们提出了三种方案:第一种方案,搞单行立法。先解决一些最迫切的问题,制定《证人出庭法》;第二种方案,搞一个统一的证据规则或《统一证据法》,认为现在条件已经成熟;第三种方案,主张三大诉讼各搞各的。

8、有的学者已经搞了一个民事证据立法小组。究竟是统一搞还是单独搞?如果独立搞的话,又是怎么个搞法?对此,陈光中教授认为统一搞的条件还不成熟,主张三大诉讼法各搞各的。统一证据法在世界上很少,美国虽有,但主要适用于陪审团,不符合中国国情。借鉴各国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三大诉讼中的证据有的接近,有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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