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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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业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及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4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

2、定本细则。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用于支持我县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自治区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在册贫困村和已经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以及自治区、百色市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明确的扶持对象。对带动贫困农户发展扶贫产业的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经济能人,视其带动贫困农户情况适当予以扶贫资金支持。-21-第三条本办法所

3、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其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等。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项目资金按其有关规定执行。两广协作、区内协作、中央企业定点帮扶等社会扶贫资金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管理第四条县财政根据我县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本级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原则上不低于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的20%,投入完成情况纳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内容。第五条县本级在综合扶贫政

4、策框架下,加强扶贫攻坚规划与行业规划衔接,处理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的关系,积极整合扶贫、财政、发改、民族、交通、住建、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涉农部门资金;积极整合外资扶贫、对口协作帮扶、中央企业定点帮扶、社会捐赠援助等社会扶贫资金;积极整合财政专项结转结余和各有关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加大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各类资金整合力度,集中力量解决突出贫困问题。第六条可根据扶贫资金项目需要从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额,按最高不超过1%的比例据实列支项目管理费,不足部分从县本级财政资金中解决。-21-县级

5、提取的管理费连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管理费应当实行分账管理,由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统筹用于开展扶贫规划编制、贫困户建档立卡的动态管理及其数据信息系统维护﹑项目评估、资金监管、绩效考评、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报账管理等支出。第七条中央、区、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统筹安排使用,重点向贫困村、贫困户、少数民族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倾斜,重点投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经济发展落后、扶贫对象相对集中的贫困村屯和贫困群众。第八条中央和自治区按因素法切块下达到我县的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

6、已经明确投向的,按其投向和要求安排使用;没有明确投向的,县级相关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根据全县扶贫工作需要、年度实施计划,提出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分配方案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获得正式批复后执行,并由相关主管部门及时上报自治区、百色市相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到自治区提前下达资金额度的,应当按提前下达的额度编入本县下一年度预算,并在县人大批复预算后20日内落实分配方案,确定扶持的具体对象、项目和金额;收到自治区下达当年资金文件的,应当在收到文件后20日内-21-落实资金分配方案,将中央和自治区财

7、政专项扶贫资金、市级财政补助、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落实到具体乡镇(村)、项目和对象。资金分配方案在资金下达文件规定时限内及时报自治区、百色市相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需要明确资金具体用途、投资补助标准、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资金用款计划、受益群众覆盖面等相关内容,在资金文件下达后60日内上报自治区财政厅,同时抄送自治区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第九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的分配,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办理;国家没有

8、明确规定的,参照上述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分配方式进行分配。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第十条按照“围绕规划、突出重点、规范安全、精准高效”原则,结合全县实际,紧紧围绕减贫目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主要按照以下基本方向和要求确定:(一)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村贫困村屯新建、改建、扩建、升级硬化屯级道路,兴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支持扶贫对象实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标准由县级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但应当尽可能与其他部门实施的同类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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