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清城区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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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远市清城区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有关文件精神,促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本地农民在建设现代农业中的主力军作用,引导我区家庭农场发展方向,规范家庭农场的申报认定与复核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家庭农场是指在本行政区域内以农户家庭为单位,主要利用家庭自身劳动力,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生产经营规模适度,集约化、商品化水平较高,且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来源,经区农业局认定,并登记备案。第三条对家庭农场的申报认定与复核,坚持

2、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第四条经认定或复核通过的家庭农场有资格优先享受有关扶持政策。家庭农场应遵守年报制度,每年报送生产经营情况。第二章认定条件第五条申报区级家庭农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总体要求根据6《广东省农业厅关于促进我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粤农〔2014〕310号)要求,家庭农场必须具备基础配套设施完善、运行管理模式佳、农产品质量安全优、市场风险控制好等条件,能兼顾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示范带动作用明显。(二)基本条件1.经营者资格。经营者应具有农场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内农民(农村社区居民)

3、或其他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2.劳动力结构。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没有长期雇工或者长期雇工数量少于家庭劳动力数量,在农忙季节可以有一定数量的季节性雇工。3.收入构成。以农业收入为主,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上。4.经营规模。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种养规模与家庭成员的劳动生产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以农业生产和经营为主要产业,经济效益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5%以上,家庭年从事农业纯收入在5万元以上。经营土地的流转年限至少在3年以上,并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5.管理水平。一是科技示范带动作用

4、强。注重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在同地区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并能带动周边农民科学种养;6二是接受社会化服务程度高。深度对接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的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收种等农忙季节融合度应达90%以上;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优。有完整可操作的标准化生产模式,标准化覆盖面要达到80%以上。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主要农业投入品建立进出台帐,产品生产过程有记录;四是科学化管理成效大。自觉获取市场信息,并据此确立农场发展战略性规划。充分利用农业要素组织生产,合理搭配人财物,有完善的规章和财务制度,严格履行合同

5、(订单),诚信经营。第二章申报程序第六条按属地原则,由申报单位直接向家庭农场所在地的街(镇)农业办公室提出申请。第七条按照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符合条件的家庭填写家庭农场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由街(镇)农业办公室审核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经审核同意后上报区农业局。第八条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一)《清远市清城区家庭农场申报表》;(二)街(镇)农业办公室审核意见;(三)家庭农场基本情况简介;(四)家庭农场场主身份证明;(五)土地流转相关证明材料;第三章认定办法第九条街(镇)农业办公室分批定期对本街(

6、镇)拟申报的家庭农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上报区农业局。6第十条由区农业局对街(镇)农业办公室推荐上报的家庭农场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发文公布认定名单。第二章复核办法第十一条建立家庭农场复核认定制度。对家庭农场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能进能出。第十二条对家庭农场实行三年一次的复核认定制度。复核程序:(一)区农业局发出复核认定通知;(二)到期的家庭农场按第八条要求,将申报复核认定材料报送街(镇)农业办公室进行汇总、审核,并出具是否合格的初审意见,报送区农业局;(三)由区农业局组

7、织复核评审,通过复核的家庭农场将由区农业局发文公布复核认定名单。复核合格的继续享受家庭农场有关优惠政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家庭农场资格。第十三条家庭农场因客观等原因需更改名称的,由农场业主及时提出更名申请,将更名材料报当地街(镇)农业办公室,经审核后上报区农业局备案。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家庭农场,采取一票否决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家庭农场资格。(一)被税务部门查实,有偷、逃、骗、抗税违法行为的;6(二)由于防范措施不力或防范不当,致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民生命和财产重大损失的;(三)生产、销售

8、假冒伪劣产品,经相关监管部门查实并给予处罚的;(四)财政扶持资金使用不规范,或有严重违纪行为的;(五)在提供有关材料时存在严重的造假行为的;(六)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为的。第二章政策扶持第十五条各级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扶持政策,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第三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区农业局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清远市清城区家庭农场申报表6附件:清远市清城区家庭农场申报表家庭农场全称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农场主姓名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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