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函与担保合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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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担保函与担保合同的区别  篇一:担保函与担保合同的区别  篇一:担保函(个人担保)  担保函  吉安集团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与贵司因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关系,本担保人愿为被担保人在年月日起与贵司履行买卖合同过程中产生的,被担保人欠贵司的价款等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债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因违约产生应偿付的货款/承揽费、违约债务(包括货款/承揽费本金、违约金

2、、损失赔偿金、利息、实现债权费用等债务)。本担保人为被担保人上述债务的偿还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保证期限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时,本担保人声明,同意被担保人在履行偿付货款/承揽费、违约债务过程中与贵司达成的延期履行债务的协议或方案,该协议或方案不必征得本担保人另行确认,也不受次数限制,保证期限自新协议或方案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时声明,本担保函贵司收到即生效,效力涵及担保函署明的担保业务期间与担保责任期限,除非贵司书面回复拒绝。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盖章并签字:按照“三

3、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时间:年月日篇二:无书面担保合同和空白保证的区别  无书面合同担保和空白保证的区别?  核心提示:虽然大多数保证都以书面合同形式来进行,但在实践中,也有不少保证是经由担保人单方面承诺担保的行为来设定的:  无书面合同担保 

4、 虽然大多数保证都以书面合同形式来进行,但在实践中,也有不少保证是经由担保人单方面承诺担保的行为来设定的:  1担保函。又称担保书、保函,是担保人向特定对象出具的保证承担某种义务的书面文件。实践中,担保函使用得非常普遍,内容也多种多样:有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出具保证进行某种行为的、有保证人向特定对象承诺如某种事情或后果发生,保证人承担全部或某种责任的、有保证人向行为人承诺绝不因行为人进行某种行为而追究行为人责任的等等。2备用信用证。备用信用证是担保人(开证行)应借款方要求向贷款方开出的付款凭证。当

5、贷款方向担保人出示该证和借款方违约证明时,担保人须按该证规定的款项支付。备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用信用证实际上是担保人以自身的信用向贷款人承诺对借款人履行债务承担责任。3意愿书。意愿书通常是政府或母公司分别为政府下属机构的借款或子公司

6、的借款而向贷款方出具的表示愿帮助借款方还款的书面文件,多在国际信贷中使用。意愿书的明显特征是其条款一般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只有道义上的约束力。违反意愿书虽不引起法律责任,但对“担保人”以后的业务无疑会有所影响,故资信良好的“担保人”一般都不会违背  自己在意愿书上的诺言。  4商业流通票据上的签字。担保人在商业流通票据上签字,构成票据保证。票据保证反映在汇票、支票或其粘单上。  需指出的是,无书面合同担保与口头保证并不等同。无书面合同担保仅指没有采取合同书的形式所作的其他书面担保。  空白保证空白保证

7、是指保证人在空白证书上署名或盖章,交付于将来要负担债务的人,授予其在  确定债权人后记载债权人姓名或一并记载债权数额在其证书的权限。  理解空白保证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人将保证合同相对人(债权人)或保证债额的决定权委托给债务人时,可认为有代理权的授予。  2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授予订立保证合同的代理权时,主债务人有向债权人发出要约及受领债权人承诺意思的权限。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

8、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授予订立保证合同的代理权后,此时不问有无空白的填载,保证人的代理人(主债务人)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意思一致时,即成立保证债务。如果保证人只授予主债务人应与特定债权人或应在一定数额的限度内订立保证合同的代理权,而主债务人却将其他债权人的姓名或将限度以外的保证额记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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