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购房合同先付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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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未签购房合同先付全款  篇一:先付房款还是先交房──未约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如何确定履行顺序  【案情】  XX年9月14日,李某与肖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将某市的一处住房卖给肖女士,总房款为元。合同对于房屋交付与房款支付的履行先后顺序没有约定。XX年5月11日,李某通知肖女士支付房款,肖女士坚决不同意,双方因此发生争议,李某于XX年6月6日起

2、诉至法院,要求肖女士支付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法院依法缺席判决。  【分歧】  对于未约定履行顺序且被告未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况下,法院该如何处理?存在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未约定履行顺序且被告未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应当同时履行或被告可以拒绝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约定先后履行顺序,故双

3、方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二种意见:未约定履行顺序且被告未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应当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进行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

4、地  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本案中由于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补充协议,故应当按照合同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三种意见:被告未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且当事人补缺不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本案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先后履行顺序,且双方没有协商,不能达成补充协议,通过

5、合同的其他条款和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先后履行顺序,故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  【评析】  笔者赞同第三种意见。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抗辩权权人未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不能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理依据在于

6、双务合同的牵连性,其法律效果为暂时地阻碍请求权,抗辩权人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一方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自治,法院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以抗辩权人的主张为必要条件。体现在诉讼上,抗辩权人未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则法官不得主动援引。本案中被告肖女士未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故法院不能主动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  2、抗辩权权人未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补缺。补缺的顺序为:双方当事人协商补充一致;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方当事人协商是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思自治,是最为理想的补缺方

7、式。在当事人不愿协议或者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在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履行顺序的,应当注意交易习惯是在某一地域、某一行业或某一类经济流转关系中普遍采用的做法、方法或规则,能被广大的合同当事人所认知、接受和遵从且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8、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抗辩权权人未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且补缺不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在抗辩权人未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先行按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进行补缺,即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可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履行顺序。在补缺不成的情况下,按照合第六十二之规定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本案中,被告肖女士未到庭参加诉讼,其也未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故法院不能主动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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