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合作协议书

民办非合作协议书

ID:29608163

大小:22.38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12-21

民办非合作协议书_第1页
民办非合作协议书_第2页
民办非合作协议书_第3页
民办非合作协议书_第4页
民办非合作协议书_第5页
资源描述:

《民办非合作协议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民办非合作协议书  篇一:合伙协议书  合伙协议书  甲方:  法人代表:男岁身份证号住址:  乙方:  法人代表:男岁身份证号住址:  丙方:  法人代表:女岁身份证号住址:  第一条合伙宗旨:三方共同经营遵义市红花岗区南关镇南宫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合伙民办非企业名称:遵义市红花岗区南关镇南宫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位于遵义市红花岗区南关镇南宫山集市。  第三条合伙经宫项目和范围:预防保健全科治疗、

2、医学检验。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日起至日止,共10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甲方办理相关所有手续和相关费用占出资总额的30%。  (二)乙方出资资金办好开业为止占资金的60%份额,  (三)丙方出资医务、医疗占出资总额的10%份额。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四)本合伙医疗机构出次

3、共计人民叁拾万元。  第六条遵义市红花岗区南关镇南宫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在经营期间如有拆迁,乙方应提回本金80%后在以股份分配。  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三方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各合伙在遵义市红花岗区南宫山卫生服务站的出资额为依据,按股份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以甲、乙、丙三方共同承担。  条八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面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医疗机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

4、二)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和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事由。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

5、、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4、期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四)合伙人在给合伙医疗机构执行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五)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即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布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支付宝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医疗机构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合伙察实,可以决议将其除

6、名:  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医疗机构造成损失:  2、执行合伙义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3、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理由。  4、不能也个人名誉在外抵押及贷费款,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导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且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合伙人与该退货人按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股份结算。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

7、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七)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等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贷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者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贷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九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义务执行。  经合伙人决定、委托合伙人为合伙(医疗机构)(遵  义市红花岗区南关镇南宫山社区卫生服务站)注定代表人,代表合伙医疗机构执行合伙义务,合伙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