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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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借款合同的管辖法院  篇一:借款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一切用数据说话  优质追账款、智能合同服务借款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就是有些人借了钱后一拖再拖,赖着不还。如果你这时候选择法律的途径解决这个问题,那么你有必要先知道应当到哪些法院起诉。当你把钱借给他人时,你们之间就存在了一种合同关系,法律上成为民间借贷合同。  当对方欠债不还时,如果在借款合同中已经约定了发生

2、纠纷后的管辖法院,那么直接向约定的法院起诉即可,可以约定的法院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情况下约定的管辖法院应为基层法院,诉讼标的额达到一定金额时才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如,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地诉讼标的额达到5000万或1亿以上的,才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3、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或者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以及约定的管辖法院不符合法律规定,你可以选择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法律充分尊重合同双方的意思自治,所以对于合同的履行地也是可以约定的,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8条第2款的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也就是说,当出

4、借人要求借款人归还欠款需要向法院起诉时,出借人作为接收货币的一方,可以向自己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虽然法律规定了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但这两者之间是选择的关系,当借款人在外地时,为了减轻自己的诉累,你有权选择向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篇二:借款合同纠纷的法院管辖问题现在有了明确规定  借款合同纠纷法院管辖问题  若借款合同没约定履行地的,出借人可向出借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  偿还借款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

5、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借款合同纠纷也是合同纠纷的一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借贷合同纠纷中,被告所在地好确定,但是对于合同履行地一直存有争议,尤其是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时,出借人所在地是借款合同履行地还是借款人所在地为借款合同履行地,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借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法院管辖的情况下,若借款人与出借人所在地不

6、一致,出借人往往会在自己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而借款人往往会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导致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久拖不决。律师告知:  在借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或法院管辖的情况下,若借款人到期不偿还借款,则出借人可以向自己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如下:  1、1993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给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复,即《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

7、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该文件确定了贷款方(出借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也为出借人在自己所  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提供了依据。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

8、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为了对合同履行地点在司法审判实务中更具操作性,XX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XX5号】第18条对合同履行地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即“合同对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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