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台湾大学兼任教师提聘单

国立台湾大学兼任教师提聘单

ID:29865531

大小:113.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2-24

国立台湾大学兼任教师提聘单_第1页
国立台湾大学兼任教师提聘单_第2页
国立台湾大学兼任教师提聘单_第3页
国立台湾大学兼任教师提聘单_第4页
资源描述:

《国立台湾大学兼任教师提聘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107.07.15修訂國立臺灣大學兼任教師提聘單學院(中心)系(科)所中文姓名聘任狀態□新聘 □續聘□改聘聘期起迄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英文姓名擬聘職稱□兼任教授□兼任副教授□兼任助理教授□兼任講師是否致酬□不致酬□致酬(新聘且佔缺致酬需填附表2)身分證(護照)字號性別□男□女佔缺來源出生日期年月日是否具本職□是,詳附表1□否,詳附表1本次送審代表作篇數共  篇第一國籍提聘原因□教學需要□指導研究生論文需要類別□博士論文□碩士論文□期刊論文□專書□技術報告□專利□作品或成就證明第二國籍每週時數學期演講實習已審定之最高等級教師證書級別□教授   □副教授□助

2、理教授 □講師上字號字第    號下符合授課時數後,擬同時申請教師證書□是 □否出版年月 年月年資起算 年月擬聘教師符合免辦理著作送審情形□聘任人為中研院院士或曾獲「注意事項七」之傑出獎項(獎項:)者。□聘任人曾任本校編制內同等級專任教師,退離未逾3年(年月日□退休□離職)。□聘任人曾獲聘為本校同等級兼任教師,因故暫離校未逾3年再聘者。(前一聘期為 年月 日至 年月日)□聘任人現任教於公、私立大學,並領有擬聘等級以上教師證書之編制內專任教師。□聘任人現任中央研究院特聘研究員、研究員、副研究員或助研究員。□聘任人為擔任語言課程且不佔缺之兼任講師或助理教授。

3、□曾任教於公、私立大學之編制內專任教師並領有擬聘等級以上教師證書,受聘開授共同科目課程者。最高學歷(請以中文填寫)學校名稱所獲學位□博士□碩士□學士系所名稱畢業年月 年月現職及重要經歷(請以中文填寫)服務單位職稱專(兼)任任職起迄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系(科)所意 見□聘任案業經  年  月  日第  次教評會初審通過,請同意聘任。□擬聘教師已屆滿65歲,聘任案另提  年  月  日  學年度第  次系(所)務會議通過。主管核章:          年月日學院(中心)意 見聘任案業經本院(中心)  年  月  日第

4、  次教評會複審通過,請同意聘任。主管核章:          年月日人事室意 見一、擬聘教師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     資格£已依規定送審合格£符合免送審規定,經查詢「教育部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無不適任情形。二、如奉核可,擬提行政會議討論後先行致聘,再提校教評會報告。承辦人      組長      專門委員      主任以上謹陳請核示教務長主任秘書學術副校長校長繳送資料及注意事項,詳見次頁說明。(務請依規定項目繳送,俾利人事室審查及送校教評會討論,以免因資料不齊須補件致延誤作業時效)-第4頁,共4頁-107.07.15修訂賡續處

5、理情形已提年月日本校第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決議緩(再)議。已提年月日本校學年度第次校教評會:□報告通過。□決議緩(再)議。繳送資料一、公務人員履歷表或中(英)文詳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籍人士附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各1份。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現職、經歷證明文件各1份。(至少須提供符合擬聘等級基本條件之學經歷證明)三、5年內代表作(或論文)及7年內參考作。四、代表作合著人證明(如非數人合著或送審人為中研院院士則免附)。五、專門著作送請校外學者專家審查(每次至少3人)之著作審查意見表正本各1份(應彌封蓋章),及審查人姓名、單位部分覆蓋後影本1份(審查

6、日期請勿覆蓋);但兼任教師符合授課時數,擬同時申請教師證書者,如系、院教評會分別送審者,送至校教評會時,至少應有6份審查意見表,如採一級(次)外審者(含院委請系所辦理送審),其份數如下:(一)以著作送審,審查人數不得少於4位。(二)以藝術作品送審,審查人數不得少於5位。六、聘任人曾獲「注意事項七(一)」之傑出獎項證明。七、博士班研究生通過資格考證明1份(但不佔缺、不致酬者或現非博士生則免附)。八、第4頁附表「兼任教師提供核發授課鐘點費相關資料表」。注意事項一、由編制內專任退離改兼任(退離後3年內聘為同等級兼任教師)或續聘者(含曾獲聘為本校兼任教師,因故暫

7、離校未逾3年者),或合聘不在校支薪教師改聘為同等級兼任教師,原則上得免繳送上列一至七項資料,若尚續有專職者並應填明。二、兼任教師之聘任,任用資格須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條至第18條規定,並依本校「兼任教師聘任要點」辦理。三、各學院(中心)、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聘任之兼任教師佔缺總數以不超過該學院(中心)、系(科、所、室、中心、學位學程)所教師總員額三分之一為原則。支援共同科目教學之學系,得經專案簽准,以不超過該系教師總員額二分之一為原則。四、兼任教師之聘任作業,應於開學上課以前提經行政會議通過,逾期者應敘明具體理由,專案報行政會議審議

8、。欲送審教師資格者,應於學期開始前完成各級教評會審議程序。五、關於5年內代表作或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