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后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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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企业注销后劳动合同  上海xxxxx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注销后劳动关系转移的公告  公司全体员工:  根据集团公司安排,上海xxxxx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员工和劳动关系并入xxx有限公司,xxx将予注销。  鉴于上述安排,为保障员工权益,确保社保关系等业务的办理衔接,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将转移至xxx。原与xxx的劳动合同将予解除,重新签订。  公司生产场地、人员安排无变化,也不影响任何员工的

2、正当权益。现决定于XX年4月26日前完成所有人员劳动合同签订。  特此公告!  如有疑问,请于XX/4/18~XX/4/25期间咨询HR部门。  上海xxx有限公司  XX年4月18日  案情回放:路某系某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职工。XX年3月,因该公司经营困难,路某离岗待工,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每月向其发放生活费直至XX年4月。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

3、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XX年7月,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的股东——某集团公司决定解散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同时在报纸上刊登公告,但并没有通知路某。根据集团公司任命的清算组所出示的清算报告显示,该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资产和债务均为零。XX年9月,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提出注销申请并被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  XX年10月,路某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的股东——某集团公司支付其自XX年4月至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解散之日拖欠的生活费和因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法院经

4、审理后,判决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应向路某支付的生活费和因其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由股东某集团公司进行支付。  律师评析:击水律师事务所田伟律师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企业注销后,其所欠职工的补偿金,是否由该企业的股东承担?  首先,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因经营困难致其职工路某下岗待工,依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

5、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8条之规定:“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应支付路某自其下岗待工之日起至劳动合同终止期间的生活费。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因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了与路某的劳动合同,还应当向路某支付经济补偿金。上述两项费用属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对路某所负担的债务。但本案中,汽车修理有限公

6、司清算组所出示的清算报告却显示该公司债务为零,明显忽视了该公司职工路某的利益。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7条及第188条规定,清算的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按照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的顺序进行清偿;发现公司资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本案中,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尚欠路某的债务实际上并没有清偿,但其清算组所出示的清算报告却显示该公司既无资产也无债务,以规避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的法定程序,且不符合客观实际情况,侵害了路某的利益,清

7、算组成员对此应承担责任。  再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4条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限公司在股东会决议解散时应当由股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东成立清算组,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刊登公告。但是,本案中作为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股东和清算义务人的集团公司,在决定解散汽车修理有

8、限公司时,其所任命的清算组虽然履行了在报纸上刊登公告的义务,但没有履行对路某的通知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第2款规定:“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故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在清算程序上存有欠缺,应由清算组成员承担对路某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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