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收款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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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分期收款销售合同  分期收款销售业务  操作要点:  重点提示:  1分期收款业务下销售订单的业务类型必须选择为“分期收款”○  2对于一次开票,分期收款的业务不适用本范围,而应当采用普通销售流程。○  3分期收款业务下销售开票通知,必须参照销售发货通知单生成,不允许手工或参照销售订单生成。○  4分期收款业务下需要根据开票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作为开票数量。○  分期收款销售业务财务核算处理:

2、  销售发货分期收款发货单在存货核算模块进行借:发出商品分期收款发货单  记账,将库存商品转到发出商品账。贷:库存商品  销售开票销售开票通知进行复核,借:应收账款---xx客户分期收款开票通知单  应收账款进行审核。贷:产品销售收入---二级科目  商品销售收入---二级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

3、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结转成本在存货核算管理系统根据分期收借:产品销售成本---二级科目  款开票通知单进行记账商品销售成本---二级科目贷:发出商品  房地产企业分期收款销售收入  会计确认与纳税处理  本文以房地产企业为例,探讨分期收款销售收入会计确认与纳税业务处理之间的异同。  一、分期收款销售收入会计确认原则与税法上的收入确认原则  销售收入会计确认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予以确认: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4、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税法上的收入确认原则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1.营业税收入确认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

5、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对暂行条例中的上述规定又做了详尽的阐明,即“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2.预征土地增值税收入确认原则。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未明确条款规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但从土地增值税属于流转税范畴看,笔者认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与营业税等流转税相同,这在部分地方税务局的文件中有所体现,如《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问题的通知》(沪地税地[1996]30号)中规定,就项预征与定率预征,均是在收到每笔预收款时计算应纳税额并缴纳土地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原则。《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  [XX]31号)规定,企业通过正式

7、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并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对于分期收款,会计确认收入的原则与税法上的收入确认原则是有所不同的,也就

8、是说会计上确认收入金额并非是税法上所规定的应纳税额,纳税义务发生也不会因会计上何时确认收入发生变化。对于分期收款业务,企业可以基于房产交付、风险报酬转移、产证过户及谨慎性原则等一次性全额确认收入或分期确认收入;同时企业依据税法规定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日期与实际付款日期孰先的原则进行纳税申报与解缴税款。  二、分期收款销售收入确认与纳税处理  例如:某房地产企业XX年1月1日签订销售合同销售房产1幢,销售总价款为50000万元,房产成本为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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