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李庄伪证案模拟辩护词-李肖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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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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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李庄伪证案的模拟辩护词目录对李庄伪证案辩护词1细节一2细节二4细节三5细节四5细节五6细节六7细节七7细节八8细节九8细节十8细节十一9细节十二9细节十三9一个辩护细节10我的分析意见10我还要说的话:11由于目前媒体报道的李庄伪证罪当中揭露出来的一些问题非常搞笑,所以想对这些说法进行以下分析。首先说明本文不是真正的的辩护词,其中的指控也不会是检察院的指控,更谈不上有什么证据,仅仅是把网上和媒体上公布的一些李庄的所谓“劣迹”当做“媒体指控”来试着在没有证据,只有说法的情况下,做一个辩护尝试。其中有法律的分析,也有参与娱乐之中普法的性质,请诸位不要认真!

2、而且本案没有法官,只有交由公民用心去裁判。在开始辩护之前,我首先要声明的就是:根据宪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因此,被指控的被告人获得律师辩护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同时辩护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律师的职业也就因此有了宪法依据。而且从理论上来讲,国家为了防止公权力被滥用,为了使被告人获得公正的审判,必须设立律师制度,对国家的公权力进行制衡,保护人权的责任很大程度上就落到了律师的肩上。律师没有靠任何财政支出一分钱来养活,也没有任何公职人员享受的房屋和各种待遇,他们每花费的一分钱都是靠自己的劳动

3、挣来的。国家没有出钱,却得到一大批律师来监督国家的法律正确实施。达到这样的社会效果是很经济的事情。12我还需要把李庄涉及到的伪证罪名的法律条款列举在此: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请注意:这里面有三个层次:在刑事诉讼中1、“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2、“(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4、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3、“(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请特别注意这三个行为的特点的法律规定!其次需要说明的就是,对李庄的指控实际上现在都是处于保密的状态之下的。我们得到的信息都是来自于媒体的报道,而媒体的报道并非是真实的司法来源。所以我也是再现阶段根据对李庄被媒体指控的这些说法问题进行“辩护”。将来案件的真正走向留待时间去检验。细节一媒体指控:“在与李庄、马晓军二人的前后3次会面中,李庄向他面授了五招“翻身秘术”:第一招是帮助他与其妻串证,变“黑老大”嫌疑为“受害者”、“慈善人士”;第二招是必须对法庭谎称被

5、刑讯逼供,否认以前口供;第三招是向法庭提供虚假供述予以翻供;第四招是通报同案其他被告人对龚犯罪行为的供述;第五招是让他在开庭时以伤情鉴定为由,配合其扰乱庭审秩序,迫使法院休庭,拖延庭审。”这里面有五项指控内容。我们一一分析。“第一招是帮助他与其妻串证,变“黑老大”嫌疑为“受害者”、“慈善人士”;”对于这一指控,首先需要说明的就是,其妻子是否是证人?如果不是,就不存在什么串证的问题,如果是证人,则出现问题。第二需要说明的就是李庄介入本案会见的时候,该案件已经到了法庭起诉的阶段,这个时候侦查活动早已依法终结,所有指控的证据均已经固定,也不会再出现什么串证的问

6、题。所以这一指控从这两点来讲难以成立。另外律师的辩护可以提出来该被告人无罪,但是否采纳需要法庭审判来决定,不是律师说无罪就无罪的。不要说会见的时候说被告人是“受害人”、“慈善人士”就是在法庭上这样讲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律师如果提不出和公诉人相反的意见,那他就不配当律师。如果律师不准许在法庭上提出和公诉人相反的法律意见和看法,那律师制度就应当取消,没有设立的必要。“第二招是必须对法庭谎称被刑讯逼供,否认以前口供;”12什么叫谎称?什么叫做翻供?辩护人如果得知被告人曾经被刑讯逼供一般只有一个信息来源,就是被告人在律师会见的时候向律师做了这样的主张,而且当律师被

7、告知他曾经被刑讯逼供以后,律师都会告诉他,这样的事情在法庭上你要如实地向法官陈述,因为被刑讯逼供获得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如果法官采纳了你的陈述,刑讯逼供取得的证据就不会被法庭采信,这样做对你是有利的。即使被告人没有被刑讯逼供,律师叫他这样讲,也不构成伪证罪。律师都会叫被告人在法庭上如何表述自己的观点和为自己辩护,因为被告人大都不懂得法律规定,是需要指导的,而律师就是来指导、来教他的。当庭翻供是被告人应有的权利,而不是罪过。这是一个必须让大家都明白的法律原则。“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一点早已经有了法律上的定论。也就是说,被告人翻供是非常正

8、常的庭审现象。指控被告人有罪是公诉人、也就是国家的责任。如果说被告人不能够当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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