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44.4-2003 无公害衢江三元猪 第4部分:主要疾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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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B33/T244.4-2003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2004-01-01实施2003-12-09发布无公害衢江三元猪第4部分:主要疾病防治Non-environmentalpollutionQu-JiangSan-YuanpigPart4:ThepreventionandcureofmaindiseaseDB33/T244.4—2003代替DB33/T244.4—1999DB33浙江省地方标准ICS65.020.30B43备案号:14768-2004IDB33/T244.4-2003前言DB33/T24

2、4-2003《无公害衢江三元猪》系列标准分为四个部分:——第1部分:商品猪——第2部分:品种组合——第3部分:饲养管理技术——第4部分:主要疾病防治本部分是DB33/T244-2003的第4部分。本部分与DB33/T244.4-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猪气喘病、猪附红细胞体病”的防治;——用药规范按照NY5030执行;——防疫规范按照NY5031执行;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为规范性附录。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局

3、、衢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衢江分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舒菊英、何水银、郑和福、龚土良。7DB33/T244.4-2003无公害衢江三元猪第4部分:主要疾病防治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衢江三元猪疾病综合防治原则和兽医防疫准则,主要疫病免疫方法和其他主要疾病的诊断和防治。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衢江三元猪主要疾病防治。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

4、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16548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9畜禽产地检疫规范GB16567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NY5030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药使用准则NY5031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医防疫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浙江省畜禽预防注射操作规程3 疫病综合防治原则和措施3.1疫病预防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科学选址、加强饲养管理和做好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

5、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以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3.2疫病综合防治措施3.2.1平时疫病预防措施3.2.1.1提倡自繁自养,减少疫病传入机会。确需从外地引进种猪,应到非疫区选购,根据GB16567的规定,检查有效检疫证明,购入后隔离观察2周,确认健康再投入生产区单独饲养。3.2.1.2实行科学饲养管理,做好猪场清洁卫生和畜体卫生,保持三元猪健壮体质和良好抗病力。3.2.1.3执行《浙江省畜禽预防注射操作规程》,严格免疫程序,提高免疫质量和效果。免疫管理规范见附录A。3.2.1.4做好清栏消

6、毒,消灭病源微生物,阻止疫病蔓延。3.2.1.5按照GB16549和GB16567的规定,严格猪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屠宰检疫、市场检疫,防止疫病传播和蔓延。3.2.2发现疫病时的扑灭措施3.2.2.1及时上报疫情。3.2.2.2早期诊断、严格隔离病畜。3.2.2.3疫区实行封锁。3.2.2.4彻底消毒被污染的环境。3.2.2.5按GB16568中的规定合理处理病死猪及同群猪。7DB33/T244.4-20033.2.2.6疫区、受威胁区应立即开展紧急免疫接种。3.2.2.7对规定可治疗的传染病猪进行合理治疗

7、。1 主要疫病免疫方法主要疫病免疫方法见附录B。2 其他主要疾病诊断和防治其他主要疾病诊断和防治见附录C。7DB33/T244.4-2003附 录 A(规范性的附录)衢江三元猪免疫管理规范A.1 免疫疫病种类猪瘟、猪丹毒、仔猪副伤寒等国家强制免疫的病种。A.2 免疫标记管理规定A.2.1 20日龄至30日龄仔猪预防注射猪瘟疫苗、口服仔猪副伤寒疫苗,发给仔猪预防注射注(首免证),在耳朵上卡一个耳缺。A.2.2 60日龄至70日龄猪预防注射猪瘟、猪丹毒二联苗、口蹄疫苗、口服仔猪副伤寒苗,发给生猪预防注射证(二免

8、证),猪左耳挂上免疫耳牌标记。标志制作及使用应符合农业部2002年第13号令《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A.3 免疫组织管理由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组织乡镇畜牧兽医站、村级动物防治员实施生猪免疫和免疫管理。A.4 收购环节免疫标记管理规定A.4.1 出售和收购环节必须凭首免和二免预防注射证、免疫耳牌及产地检疫合格证明。A.4.2 动物检疫员到点到户实施检疫时,应检查免疫标记,并查验和回收有效期内首免和二免预防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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