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的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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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合同解除的撤销  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区别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当解除合同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双方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除合同或者一方行使约定解除权而解除合同称为合意解除。  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的,其解除为法定解除。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适用于所有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有的则仅以适用于特定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前者为一般法定解除,后者为特别法定解除。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一般法定解

2、除条件: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⑤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合同法条219条规定了仅仅适用特别合同(如买卖、租赁诸合同)的解除条件:“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3、。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合同的解除和撤销虽然都是合同消灭的制度,但两者并不相同。可撤销合同,它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合同的解除和撤销主要区

4、别于:其一,从适用范围来看,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而且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为场合;而解除仅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其二,从发生原因来看,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而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律规定的,也有当事人约定的;其三,从发生的效力看,撤销都有溯及力,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开始起无效;而解除则往往无溯及力,只有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及违约解除非继续合同时,才有溯及力。  一、关于合同的效力  无效合同  l.无效合同的种类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

5、或第三人的利益的合同。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从合同订立时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始无效。  可撤销合同 

6、 1.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显失公平的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2.合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合同被撤销后,将导致合同自始无效。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解决争议方式条款的效力。  3.撤销权的消灭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效力待定合同  1.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

7、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2.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律后果  效力待定合同因追认或拒绝追认而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效力待定合同经有权人追认后,自始有效;效力待定合同经有权人拒绝追认后,自始无效。  二、关于合同的终止  合同终止是合同及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永久消灭。原因包括履行、解除、提存、抵销、免除、混合。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

8、同: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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