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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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国际合同法规  互联网对国际合同法规的冲击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互联网的开发与应  用,使跨国贸易成本降低,人们将广泛采用互联网签订国际合同,同时互联网合同也将对传  统的国际合同法规则带来一系列的冲击与挑战。本文从互联网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互联网合  同中的法律选择以及互联网合同争议的解决等方面,阐述互联网对传统国际合同法规则的影  响,从法理学角度对之进行分析并提出我国应采取的措施与对策。一引言

2、二战以  来,现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尤其是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的不断开发和应用,使人的通讯联  络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为便捷迅速。作为国际信息社会的象征,互联网是计算机数字技术和  现代化通讯技术的产物,是一个建立在现代计算机基础上的成千上万个相互协作的网络以及  网络所承载的信息结合而成的集合体,在功能上,它集电话系统、邮政服务、购物中心、新  闻媒体、信息集散地等系统功能为一体,成为名副其实的国际传播媒体。与此同时,互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

3、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联网和其他通讯技术的发展,使跨国贸易的成本大大降低,为众多的用户提供了广阔的商业  前景,人们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访问网址去获取国外的商业信息,网上销售将成为与传统销  售渠道并存的另一渠道,我们将进入一个以互联网为媒介的电子商务时代。根据最新估算,  到XX年互联网将有6,000万私人用户,最迟到XX年,所有购货合同的%都将通过  互联网来完成,交易额可达6,000

4、亿美元。现代科学技术的巨大发展,尤其是互联网引  入国际合同领域,给传统国际合同法提出了新的挑战,人们是否可以用传统的国际合同法规  则来调整网络空间?本文试从互联网合同的成立与效力、法律选择、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  阐述互联网对传统国际合同法规则的挑战与冲击。二互联网合同的成立与效力合  同是当事人设立、变更和消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民法上,合同是产生债的主要原因,  是民事流转最普遍的手段。国际合同则是国际私法上债的重要依据,在国际民事流转中占有  重要地位。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无论在大陆法或英美法国

5、家,合同仅在双方当事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达到一致时方能成立。在传统的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一般是面对  面地提出要约和作出承诺,或者通过电话、电报、电传以及信件方式进行。互联网合同则不  然,它是通过传递电子数据的方式来完成要约和承诺的,即合同的要约和承诺通过计算机互  联

6、网进行。合同的签订过程几乎在计算机的操作下完成。例如采用EDI交易,交易各方通过  电子数据交换将订约的意思表示传递给对方,而EDI具有自动审单功能,EDI交易的全过程  甚至不需要人工的介入,计算机自动读取数据内容并自动对电子数据文件进行回覆。那么,  计算机自动处理数据文件是否可以视为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回答是肯定的。因为计  算机程序是由人编制的,当事人通过互联网订立合同时,都预先设置好计算机自动回应程序。  计算机的信息自动交流和处理都是遵从当事人预先设置好的程序而作出的反应。当事人的意  思表示

7、正是通过其编制或认可的程序而得到反映。所以,通过互联网订立的合同和人与人之  间直接信息交流订立的合同一样是合同当事人的合意。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1996年制订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就合同订立而言,  除非当事人各方另有协议,一项要约及对要约的

8、承诺均可以采用数据电文的手段表示。如使  用了一项数据电文来订立合同,则不得仅仅以使用了数据电文而否认该合同的有效性或可执  行性。《新加坡电子贸易法》第6条规定:“不得仅仅因为一个信息采用了电子记录的形  式就否认其效力、有效性、强制性。”可见,互联网合同是成立的。在传统的国内和国际  贸易中,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互联网合同则不然,它采用电子数据交换方法签订,  也完全可以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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