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前的口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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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合同前的口头承诺  浅谈合同的承诺  【摘要】从合同成立的过程来看,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必经阶段也是决定性阶段。发出的要约如果没有得到受要约人的承诺,就等于是一纸空文毫无意义。承诺的意义在于,受要约人的承诺发生法律效力后合同即告成立,并不是所有的要约都能得到受要约人的承诺,故并非所有的合同订立过程都有承诺的阶段,不过,一份具体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承诺阶段,因此承诺是合同订立过程的必经阶段。  【关键词】相对人、撤回、期限计算、

2、法律效力、变更、镜像规则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这是我国新合同法第21条规定的承诺的概念,在商业习惯用语上,承诺又称为接受、收盘等。美国合同法中对承诺的一般解释为:受要约人以要约规定的或允许的方式对要约的条件表示同意,通过这种同意,受要约人实现其承诺权,双方间的合同也即成立。  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承诺必须由合同的相对人受要约人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

3、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合同前的口头承诺  浅谈合同的承诺  【摘要】从合同成立的过程来看,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必经阶段也是决定性阶段。发出的要约如果没有得到受要约人的承诺,就等于是一纸空文毫无意义。承诺的意义在于,受要约人的承诺发生法律效力后合同即告成立,并不是所有的要约都能得到受要约人的承诺,故并非所有的合同订立过程都有承诺的阶段,不过,一份具体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承诺阶段,因此承诺是合同订立过程的必经阶段。  【关键词】相对人、撤回、期限计算、法律效力、变更、镜像规则  

4、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这是我国新合同法第21条规定的承诺的概念,在商业习惯用语上,承诺又称为接受、收盘等。美国合同法中对承诺的一般解释为:受要约人以要约规定的或允许的方式对要约的条件表示同意,通过这种同意,受要约人实现其承诺权,双方间的合同也即成立。  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承诺必须由合同的相对人受要约人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

5、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要约必须由合同的相对人受要约人来做出承诺。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其向要约人作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视为承诺。如果受要约人为特定的合同当事人时,承诺只能由该特定的当事人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或其代理人做出承诺的意思表示。如果受要约人为不特定的人时,承诺可由任何人作出。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关于以行为作出承诺,在大陆法国家及地区,多有类似的规定。例如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161条第1款规定:“

6、依习惯或依其事件之性质,承诺无须通知者,在相当时期内,有可认为承诺之事实时,其契约为成立。”日本民法第526条第2款的规定与此相同。这里说的“事实”也就是受要约人的一种行为。如果要约中规定了承诺的方式,并且规定此种方式构成合同的形式要件,受要约人必须依照要约规定的方式作出承诺。如果要约对承诺方式的规定不构成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受要约人应当有权选择不劣于要约规定方式的实际效果的承诺方式。受要约人所作出的承诺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受要约人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  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目的-通

7、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承诺是对要约的接受,,是受要约人同意按照要约的内容与要约人建立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因此,承诺必须向要约人做出。向其他人作出的承诺对要约人不生效力,亦不可能在受要约人与要约人之间建立预期的合同关系。承诺可以直接向要约人作出,也可以向要约人的代理人作出。如果要约人死亡但合同的履行不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即不需要要约人亲自

8、履行时,受要约人可以向要约人的继承人作出承诺。  (三)镜像规则  “镜像规则”是普通法上的传统制度,其主要内容是指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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