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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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技术合同,标的  合同登记编号:  技术开发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人: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研究开发人:北京大学  签订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签订日期:XX年7月25日  有效期限:XX年7月25日至XX年12月24日  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注:本合同书标有※号的条款请按填写说明填写  2  3  4  5  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的无效(转载于:写论文网:技术合同,标的)  1.除《合同法》总则规定的无效理由外

2、,具有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情形的技术合同无效: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限制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转让给对方、无偿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  限制当事人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

3、技术提供方类似的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  阻碍当事人一方根据市场需求,按照合理方式充分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包括明显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实施合同标的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  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服务以及接收非必需的人员等。  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  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  2.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处理  善意取得该技术秘

4、密的当事人  ①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  ②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③承担保密义务。  【解释1】不论使用人是否继续使用,均应向权利人支付已使用期间的使用费。  【解释2】使用人已经向无效合同的让与人支付的使用费,应当由让与人负责返还。  【解释3】对方继续使用技术秘密但又拒不支付使用费的,权利

5、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使用人停止使用。  双方恶意串通  属于共同侵权,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保密义务,因此取得技术秘密的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  技术合同的法定解除  技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30日内仍未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当事人在催告通知中附有履行期限且该期限超过30日的,在该履行期限届满后方可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主张。  职务技术成果  1.职务技术成果的界定  履行法人的岗位职责或者承担法人交付的技术开发任务完成的技术成果;  离职后1年内继续从事与其原岗位职责或者原单位交付的技术开发任务有关的技术开

6、发工作而完成的技术成果,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主要利用法人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技术成果。  【解释】下列情况不属于“主要利用法人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技术成果”:①对利用法人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约定返还资金或者交纳使用费的;②在技术成果“完成后”利用法人的物质技术条件对技术方案进行验证、测试的。  2.职务技术成果

7、的权利归属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其职工就职工在职期间或者离职以后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权益有约定的,依约定确认;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的,法人可以就该项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法人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  个人完成的技术成果,属于执行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又主要利用了现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的,应当按照该自然人原所在和现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达成的协议确认权益;不能达成协议的,根据对完成该项

8、技术成果的贡献大小由双方合理分享。  技术开发合同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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