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首例员工持股计划案例解析

新三板首例员工持股计划案例解析

ID:30255941

大小:20.3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12-28

新三板首例员工持股计划案例解析_第1页
新三板首例员工持股计划案例解析_第2页
新三板首例员工持股计划案例解析_第3页
新三板首例员工持股计划案例解析_第4页
新三板首例员工持股计划案例解析_第5页
资源描述:

《新三板首例员工持股计划案例解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新三板首例员工持股计划案例解析  XX年最新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整理  以下案例的整理,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信息披露”中以关键词“股权激励”进行搜索获取,通过逐个分析得出以下案例归纳表格,因部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名称的特殊性未能检索到,故以下表格并未能容纳新三板挂牌企业所有实施股权激励的案例:  如无特别备注,上述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均为公司向激励对象或持股平台定向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均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经统计,上述激励模式为限制性股权的挂牌企业共36个,约占47%,为挂牌企业中实施股权激励最主要的模式;激励模式为股票期权的挂牌企业21个,约占27%;其中明确同时使用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权两种激励模式进行激励的企业有两家,为夏阳检测、百华悦邦;虚拟股权目前仍只有精冶源一家企业,股票增值权的激励模  新三板拟挂牌公司及已挂牌公司员工股权  激励  一、员工股权激励方式  新三板拟挂牌公司或已挂牌公司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

3、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1、直接激励:通过股权转让或增资方式,使被激励员工直接成为公司的股东。  2、间接激励: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使被激励员工间接享有公司的权益。注:通过代持实施股权激励的,不在分析范围之内。  二、当前对员工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  挂牌前  公司挂牌前,无论是直接激励还是间接激励,只要被激励员工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经商或股权投资限制性情形,均

4、不存在法律障碍。  挂牌后  1、直接激励  被激励员工需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具有参与挂牌公司定增资格的自然人投资者要求  《公众公司监管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投资者公司股东;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司确定发行对象时,符合本条第二款第项、第项规定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名。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

5、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核心员工的认定,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符合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条件的投资者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

6、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投资经验的起算时间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  交易之日。  注意:  1、已具有挂牌公司股东、董监高身份的员工,可以直接参与定增。  2、如果是不具有董监高身份的员工,要么认定为核心员工,要么认定为“符合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条件的投资者”。  3、“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与“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之和不得超过35名。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

7、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因此,不具有董监高身份的核心员工持股有程序要求,同时,如果股权激励对象较多,则采取直接持股方式存在人数限制问题。  2、间接激励  XX年11月之前,对于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方式参与挂牌公司定增不存在限制性规定。但是,XX年11月24日,证监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对此进行了限制,具体内容如下:  问:非上市公众公司是否

8、可以向持股平台、员工持股计划定向发行股份,有何具体要求?  答: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保障股权清晰、防范融资风险,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法人、合伙企业等持股平台,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的,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不得参与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份发行。  全国中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