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暂行)二

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暂行)二

ID:30391804

大小:72.54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2-29

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暂行)二_第1页
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暂行)二_第2页
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暂行)二_第3页
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暂行)二_第4页
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暂行)二_第5页
资源描述:

《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暂行)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暂行)二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国有林场、苗圃的财务行为,有利于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不断提高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场圃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制度。  第二十条 场圃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应付工资、应付利润、应交税金、应交利润、其他应交款、应付短期债券、预提费用等。拨入事业费、专项拨款以及

2、从成本、费用或销售收入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育林基金、维简费(更新改造资金)等,作为流动负债管理。  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长期债券、长期应付款(如应付引进设备款、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以及住房周转金等。  第二十一条 场圃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场圃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是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的,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第三章 流动资产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

3、//www.9ask.cn/souask/  第二十二条 场圃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二十三条 场圃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  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应收承包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待摊费用等。  应收票据应当按照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第二十四条 场圃可以在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1%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场圃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确定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场圃,发生的坏帐损失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经核销的坏帐,

4、冲减管理费用。  第二十五条 存货包括各种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商品等。  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缴纳增值税的单位,存货应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款项扣除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免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后计价。其中购进免税农产品应根据其买价扣除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后计价核算。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管理及挑选费用和应计税金等计价。自制的材料、自产的在产品、产成品按制造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实际

5、支出计价。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按照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加工费和应计税金等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应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不含增值税)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第二十六条 场圃库存的各种材料可按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核算。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  场圃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核

6、算的,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第二十七条 场圃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和材料,一次或者分期摊销。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  第二十八条 存货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四章 固定资产  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

7、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役畜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场圃建立固定资产帐卡,定期进行核对,保证帐卡、帐物相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保管、保养、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式计价:  购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