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博物馆调研报告

青州博物馆调研报告

ID:30479741

大小:26.65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8-12-30

青州博物馆调研报告_第1页
青州博物馆调研报告_第2页
青州博物馆调研报告_第3页
青州博物馆调研报告_第4页
青州博物馆调研报告_第5页
资源描述:

《青州博物馆调研报告》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青州博物馆调研报告  《青州市博物馆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青州市文物事业的发展,发挥博物馆的功能,规范对博物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博物馆管理办法》,特制定《青州市博物馆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青州市博物馆。  第三条本单位的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四条本单位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更好地保护、研究文物

2、。  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文物收藏、研究和展示。  第六条本单位的地址:山东省青州市范公亭西路1号。  第二章举办者及决策、监督机构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青州市人民政府。建馆资金由青州市人民政府财政支付,运营经费根据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的规定进行核定,同时接受社会依法捐赠。  第八条本单位设馆务会,其成员为5人。馆务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

3、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馆务会成员由举办者代表、职工代表组成。馆务会成员由举办者聘任和职工大会选举产生。馆务会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馆务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修改章程;  业务活动计划;  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馆长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馆长及财务负责人;  罢免、增补馆务会成员;  内部机构的设置;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条馆务会每周召开1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馆务会会议:  馆长长认为必要时;  1/3以上馆

4、务会成员联名提议时。  第十一条馆务会设馆长1名,副馆长2名。馆长由设立者聘任,副馆长由职工大会推荐,政府组织部门考察聘任。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第十二条副馆长协助馆长工作,馆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馆长指定的副馆长代其行使职权。第十三条馆务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馆务会实行1人1票制。馆务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

5、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成员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章程的修改;  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四条馆务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成员审阅、签名。馆务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成员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成员可免除责任。馆务会记录由馆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五条馆长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和主持馆务会会议;  检查馆务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本单位是政府设立的事业单

6、位,接受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设立本单位监事会,其成员为5人,作为本单位的监督机构。  监事任期与馆务会成员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第十七条监事在举办者代表、本单位职工中产生。举办者代表由青州市人民政府任命,本单位职工由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本单位馆务会成员、馆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7、 第十八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检查本单位财务;  对本单位馆务会成员、馆长遵守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当本单位馆务会成员、馆长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监事列席馆务会会议。  第十九条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藏品取得、保护、管理、使用、处置  第二十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单位的藏品进行管理。第二十一条青州市博物馆藏品来源主要为考古发掘、依法征集、采集、购买、交换、接受捐赠、调拨及从公安、工商等部门接受。  第二

8、十二条本单位设立文物保护科,负责文物的管理和保护。  第二十三条本单位的藏品用于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