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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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安县环境保护局一、行政执法主体法定行政机关吉安县环保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条第一款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第二款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第二款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第二款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五条第二款9、《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条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11、《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三条1

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四款1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条14、《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五条15、《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第五条第一款16、《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第三条17、《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18、《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五条19、《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20、《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二条21、《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三条22、《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第三条23、《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二款24、《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第五条2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条第

3、三款2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第二条第二款27、《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第九条2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十条29、《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款二、行政执法依据类别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制定、发布机关生效时间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89.12.26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84.5.11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0.9.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6.4.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7.3.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4、境影响评价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9.1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10.1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1.1行政法规9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1994.12.1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11.2911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3.7.11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3.151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2003.6.16地方性法规14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江西省人大常委会2001.7.115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江西省人大常委会2001.3.1部委规章16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国家环保总

5、局1999.8.617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国家环保局1992.10.118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1.5.819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环保局、公安部、交通部等1990.8.1520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2.2.121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997.3.2522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2003.7.123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环保局、工商局、海关总署1996.4.124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财政部2003.7.12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1989.10.2426建设项目

6、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国家环保总局2003.1.127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2004.10.12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2000.3.2029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2004.6.5三、行政执法职权(一)行政许可(共8项)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建设项目的环境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7、二十二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2、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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