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亿顺天使呵护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阅 读 指 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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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泰康亿顺天使呵护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您有退保的权利.............................................................5.1&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2、............................2.3∑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6.1∑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3、..7&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条款目录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4.2续保7.6学校1.1合同构成5.合同解除7.7醉酒1.2合同成立及生效5.1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7.8毒品1.3投保年龄6.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7.9酒后驾驶2.我们提供的保障6.1如实告知7.10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2.1保险金额6.2年龄性别错误驶2.2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6.3职业或工种的确定与变更7.11无有效行驶证限制6.4合同内容变更7.12机动车2.3保险期间6.5联系方式变更7.13医疗事故2.4保险责任

4、6.6争议处理7.14非处方药2.5责任免除6.7保险事故鉴定7.15潜水3.保险金的申请7.释义7.16攀岩3.1受益人7.1周岁7.17探险3.2保险事故通知7.2意外伤害7.18武术比赛3.3保险金申请7.3法定全体公民放假节日意外7.19特技表演3.4保险金给付身故/残疾/烧伤保险金7.20未满期净保险费3.5诉讼时效7.4法定全国公民放假的节日7.21有效身份证件7.5学校、幼儿园意外身故/残疾4.保险费的交纳/烧伤保险金4.1保险费的交纳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亿顺天使呵护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09年8月向中国

5、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记载于电子保险单上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亿顺天使呵护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电子保险单上载明。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电子保险单及其所附的保险条款、电子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它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或电子协议。1.2合同成立及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

6、承保,本合同成立。本合同的成立日、生效日以电子保险单记载的日期为准。1.3投保年龄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见7.1)计算。2.我们提供的保障2.1保险金额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电子保险单上载明。2.2未成年人身故保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险金限制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2.3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时开始,至电子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期间期满日的24时止。2.4保险责任在本

7、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见7.2)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在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后身故,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若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前,我们已依本合同向被保险人给付过意外残疾保险金或意外烧伤保险金,则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时,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和意外烧伤保险金。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

8、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本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1)所列残疾项目之一,我们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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