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擅自传播武术视频被判侵权

网站擅自传播武术视频被判侵权

ID:30554204

大小:24.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2-31

网站擅自传播武术视频被判侵权_第1页
网站擅自传播武术视频被判侵权_第2页
网站擅自传播武术视频被判侵权_第3页
网站擅自传播武术视频被判侵权_第4页
资源描述:

《网站擅自传播武术视频被判侵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深圳特区报/2010年/3月/2日/第B02版法官说法网站擅自传播武术视频被判侵权该网站将原告制作的VCD《六段刀术》上载到网络供会员有偿使用,被判立即删除并赔偿1万元王莉英谭晓鹏钱翠华(深圳特区报记者王莉英通讯员谭晓鹏)案情回放未经出版发行人许可网站用《六段刀术》营利■原告:某电子音像出版社■被告:刘某、深圳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0年3月8日某省新闻出版局批复同意原告某电子音像出版社出版《中国民间武术经典系列》音像制品的计划。2006年10月16日,某省新闻出版局音像电子出版物管理处出具《证明》,证明《六段刀术》(载体VCD)系某电

2、子音像出版社的正规出版物。原告认为,被告开办的“武视网”网站上载了《六段刀术》的视频内容,并收费使用,其行为已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原告诉请法院判令:1、被告停止侵权,立即删除“武视网”网站上原告的作品;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3、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4、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两被告认为,1、原告对其出版的音像制品不享有著作权;2、“武视网”上传播涉嫌侵权的内容,是被告深圳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为,不是被告刘某所为,被告刘某主体不适格;3、“武视网”是被告深圳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设的,原告要求被告深圳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

3、定代表人刘某承担连带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4、被告深圳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上发布的涉嫌侵权内容时间短,不具侵权的主观故意,总计仅收取会员费3000元,故原告赔偿数额请求过高。原告向法院提交的《中国民间武术经典套路》六段刀术(VCD),封面上所载出版单位及版权号与某省新闻出版局音像电子出版物管理处出具《证明》一致。同时载明,“责任编辑、策划-段某、费某”、“监制-高某、袁某”、“摄像制作-郭某、贾某”、“编导:毛某”“示范刘某”。2007年4月24日,该省某市统筹办出具的“养老保险职工缴费花名册”载明,“段某、费某、高某、郭某、贾某、

4、袁某”系原告职工。原告庭审称,“毛某系其外聘人员”。2006年8月5日,原告在该省某市某公证处,申请对“武视网”的涉案网页内容进行证据保全。网页附件载明“网站实行会员制,会费主要用于建立武术爱好者公共平台,所有视频均由会员提供,并供广大会员学习和参考,严禁用于商业用途,本网站坚持支持和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视频均经过处理或不完整,如要观看清晰、完整的内容请购买正版光碟”、“本网站共有1095部武术视频”、“江湖统计,本站总访问90929人,已运行378天,平均访问量240人,当前有7093人在线”、“支付方式分电话支付、网银支付、支付宝支付

5、三种”、“网站备案号粤ICP备××号、技术支持深圳某科技公司”、“视频版权归相关个人及影音公司所有,如侵犯到你的权利速通知我们,我们确认后立即删除”,网页附件还载明,普通会员分10元30天、100元365天两种,黄金会员有30元30天、250元365天两种,永久会员1000元10000天,在线支付。该省某市某公证处见证了上述过程,于2006年8月7日出具了《公证书》1份。法庭当庭播放并比对原告《六段刀术》VCD与公证保全的对应内容,两者内容一致。另查,被告深圳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6日,注册资本5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计算

6、机软件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等。被告刘某是该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拥有50%的股份。第1页共4页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一条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第四十八条侵犯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

7、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参与他人侵犯著作权行为,或通过网络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追究其与其他行为人或直接实施侵权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责任。裁判理由及结果一审:两被告侵权赔1万元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一审审理认为,我国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如无相反证明

8、,在作品或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涉案正版VCD光盘及版权证据可以证明,原告是涉案《六段刀术》VCD的出版发行人,同时因责任编辑及监制6人中有5人是原告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