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的辩证性质探索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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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刑法的辩证性质探索  本文作者:薛志才  1质的规定性原理是犯罪概念理论的哲学依据  唯物辩证法说的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一种内部规定性,它是由事物内部特殊矛盾决定的.我国刑法的犯罪概念,是由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决定,反映社会主义上层建筑性质的犯罪诸要件辩证统一的特殊矛盾体.根据刑法第10条规定,多照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犯罪概念的揭示,可以对我国刑法第ro条规定的犯罪概念作如下四方面的展开:(一)是孤立的刑事主体,反对社会主义政权制度的犯罪;(二)是孤立的合格主体反对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犯

2、罪;(三)是孤立的刑事主体反对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的犯罪,这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罪、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妨碍婚姻家庭罪、续职罪等;(四)是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孤立主体,反对我国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这四方面内容,从根本上区别于资产阶级刑法,体现了社会主义刑法犯罪概念的质的规定性.资产阶级尤其是近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了维护寡头政治和私有制,都把‘社会危险性,作为犯罪界定,从而使犯罪概念不可捉摸.如意大利刑法典,德国刑法典都规定“有社会危险性’的人为犯罪.在刑罚上则以不确定刑代替相对确定刑,使罪与罚相分离.所以‘

3、我国刑法的辩证性质探索  本文作者:薛志才  1质的规定性原理是犯罪概念理论的哲学依据  唯物辩证法说的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一种内部规定性,它是由事物内部特殊矛盾决定的.我国刑法的犯罪概念,是由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决定,反映社会主义上层建筑性质的犯罪诸要件辩证统一的特殊矛盾体.根据刑法第10条规定,多照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犯罪概念的揭示,可以对我国刑法第ro条规定的犯罪概念作如下四方面的展开:(一)是孤立的刑事主体,反对社会主义政权制度的犯罪;(二)是孤立的合格主体反对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犯

4、罪;(三)是孤立的刑事主体反对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的犯罪,这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罪、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妨碍婚姻家庭罪、续职罪等;(四)是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孤立主体,反对我国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这四方面内容,从根本上区别于资产阶级刑法,体现了社会主义刑法犯罪概念的质的规定性.资产阶级尤其是近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了维护寡头政治和私有制,都把‘社会危险性,作为犯罪界定,从而使犯罪概念不可捉摸.如意大利刑法典,德国刑法典都规定“有社会危险性’的人为犯罪.在刑罚上则以不确定刑代替相对确定刑,使罪与罚相分离.所以‘

5、工人有足够的休脸知道得十分清楚,法律对他来说是资产阶级给他准备的鞭子,.冈黑格尔说过:‘质是与存在同一的直接的规定性……某物之所以是某物,乃由于其质,如失掉其质,便会停止其为某物,.13]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概念,与行为侵害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直接同一某人的行为之所以构成犯罪,就是因为主体的意志行为或其结果的总和之质与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形成直接同一刑法第为条规定的类推,虽属例外,而且尽管被类推定罪的行为不具有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罪名,但类推之罪则与侵害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具有直接同一性.不仅如此,被类推行为的矛盾主耍方面还决

6、定了它必须归属于刑法分则最相类似之罪名,反映了被类推这一危害社会行为的本质特征,为刑法第10条规定的犯罪概念的外延所囊括.  2马克思主义的度量观是我国刑法定罪科刑的内在基础  辩证的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事物的构成成份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是对质的认识的深化.科学的度是一定事物保持自己的质的数量界限,这个数量界限是一个过程和区间.刑法规定的主犯、从犯、胁从犯、一般共犯、集团共犯的界限,犯罪阶段中既遂、未遂、中止的区别,以及对量刑有积极意义的情节轻、重、特别严重等的规定,都是以辩证的度、量

7、关系为基础的,是犯罪分子犯罪行为的积极程度,犯罪实施的深度,以及危害结果轻重,影响大小这些客观上的度量关系在刑法中的反映.由于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后果,客观上存在着可以被感觉,计算或被反映的度量关系,因此,马克思主义的度量观始终要求我们贯彻罪刑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刑事处罚原则.马克思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中指出,‘不论历史或理性都同样证实这样一件事实:‘不考虑任何差别的残酷手段:使惩罚毫无效果,因为它消灭了作为法的结果的惩罚.’如果犯罪的概念要有惩罚,那末实际的罪行就要有一定的惩罚尺度.’“罪犯受惩罚的限界应该是他的行为界限

8、.’[’1根据马克思罪刑相适应理论,我国刑法总则根据八大类犯罪对社会害程度的客观差异,规定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主刑和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从刑.以及有我国特色的缓刑、假释减刑等制度.刑法分则,又具体了罪刑相适应这一理论原则.如同是反革命罪,由于犯罪的规模、范围、影响和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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