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私法关系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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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国际私法关系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调整—孙建[摘要]在国际私法关系主体的利益关系中自然人、法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自然人、法人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国家与国家Z间的利益关系是国际私法Z间最基本、授重要的利益关系,正确认识和把握这些利益关系与合理地协调和规范这些利益关系对保护札I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广泛开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我国的一些相关理论对上述利益关系问题的分析尚不够全面、深入,不利于对相关问题的处理和相关法律的完善。本文试图通过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期完善我国的相关国际私法规范。[关键词]国

2、际私法关系;主体;利益关系;调整国际私法关系的主体是在国际民商事关系中厚冇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人格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在这些主体Z间的利益关系中H然人、法人ZI'可的利益关系,自然人、法人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是国际私法主体之间最基本、最重要的利益关系,这些利益关系能否得到正确地认识和把握直接关系着这些利益关系能否通过立法得到合理地协调,相关法律规范能否得到有效的适用。然而,我国的一些相关理论对上述利益关系及英协调问题的分析尚不够全面、深入,不利于对相关问题的处理和相关法律规范的

3、完善,本文试图通过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讨论,以期完善我国的相关国际私法规范,促进国际民商事关系的蓬勃发展。从法律冲突与利益冲突的关系來看,一定的法律冲突往往都是一定的利益冲突的反映,而对利益冲突的协调又要通过对法律冲突的协调来实现。各国为了合理的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其立法机构都对■一般性法律规则进行了设计,从整体上对利益进行宏观分配,确定特定主体所应享有的利益的范围,从而把利益的冲突和失衡控制在一定的合理范I韦I之内,以满足人们对实现公平正义的愿望。而各国对利益的宏观分配在一•般情况下是通过对普适规

4、范的适用來完成的,这是在立法上实现利益平衡、解决利益冲突的基础。但普通法律的规定对利益的宏观分配通常体现为立法上共通的技术性规定,诡不能体现出国际私法在利益分配上的特殊性,不足以调整国际私法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对■于国际私法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调整,需要分別通过对口然人、法人Z间的利益关系、口然人、法人与国家Z间的利益关系、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的平衡来实现。一、自然人、法人之间利益关系的调整在国际私法小白然人、法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是指占然人Z间、法人之间、白然人与法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在这些利益关系中的利益冲突通常表现为各

5、种涉外民商事纠纷,这些纠纷直接反映出争议各方对某项利益的对抗性要求。而自然人、法人Z间存在的强弱态势的差异往往会影响他们对利益的公正取得。在以人为本的当代国际社会,保护弱者既是人类高度文明在法律上的显示,更是实现分配正义的必盂。法律视野中的社会弱势群体是由于社会性资源占有的不利,导致利益实现上的困难,从而需要通过法律给予特殊保护的群体。①在国际私法层面的“弱者”一般是在涉外民商事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或者不利地位的当事人。②他们的弱势地位或不利地位或者表现在当事人的经济地位方面,或者表现在当事人的竟争能力、权益维护、信

6、息取得等方面。③无论在哪方而,处于作者简介:孙建,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住导师。①昊宁:“社会弱势群体保护的权利市郊及其理论基础”,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年第3期第63页。②田园:“保护弱者原则对国际私法基本制度的影响”,载《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笫4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85页。③孙建:“论我国涉外劳动争议的法律适用问题”,载《天津政法干部学报》2005年第1期,第7页。弱势或不利地位的当事人都可能因为欠缺资本、能力、信息而出现问题或者被欺诈、胁迫,以致合法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国际私法

7、对弱者的保护,就是根据当事人所处的具体社会关系,界定其居于弱势地位时,再由法律予以特殊或倾斜性的保护。通常在国际私法领域需要予以特殊保护的弱者主要包括:⑴涉外婚姻家庭关系小需要确认是否具有婚生地位的子女、被扶养人等;⑵某些特殊涉外合同关系中的弱方当事人、无国籍人等。国际私法对丁•这些弱者的保护,一般是通过对弱者利益的弥补与对强者利益的适当制约的方法來完成的。1、对弱方婚姻家庭成员的保护。婚姻家庭关系是一种带有人伦秩序特性的民事关系,它的存在和功能具有鲜明的公法秩序和社会保障的特征。在婚姻家庭关系中,非婚生子女相对于

8、婚生子女在被抚养、继承、家庭和社会关爱等方面是弱者;被扶养人和对于扶养人是弱者,他在经济上、生活上要依赖于扶养人;妻子相对于丈夫在许多情况下,在体能上、经济上是弱者;耒成年子女相对于父母在体能上、经济上、经验上是弱者。①他们之间在发牛涉外法律纠纷时,迫切需要进行法律上的利益平衡。因此,各国法律大都将非婚牛子女、被抚养人、妻子、未成年子女作为弱者,并通过国际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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