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达娃之争”,剖析中外合资的局部弊端———林志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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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走进“达娃之争S剖析中外合资的局部弊端----行业垄断与海外扩张的研究(2009)——林志殊摘要:近年来,中国坚持对外开放,在招商引资时全而优惠海外集团。随着中国加入WT0以后,中国对外施行宽松政策,外资纷纷涌进中国市场。木课题以“达娃之争”为起点,研究达能集团与屮国企业的合资情况,发现达能涉及中国多个行业,垄断了市场,并给这些企业带来了不少损失。后来在调查其他合资企业时也发现了大量类似的情况。然而,国内立法工作不够完善,国民的法律意识薄弱,对品牌价值,国家经济安全以及企业自我保护意识的法律武器不了解。这也提醒我们,中国的立法工作必须加以完善,中国引进外资政策需

2、要适当的调整。立法控制外资垄断中国市场时很有必要的。了解完屮国“引进來”的情况后,我也对国内企业的海外扩张情况做了些探究。结果发现海外扩张的状况不容斥观。后来,我对这些企业进行了调查,发现有的企业进行海外扩张是为了品牌炒作而导致亏损,有的企业是不具备海外扩张的条件而冒然并购海外企业导致亏损等等。为此,我们也为那些走海外扩张的企业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日后能够尽量减少企业的损失。关键词:达娃之争行业垄断海外扩张剖析建议1前言改革开放以來,屮国的经济突飞猛进!自从施行宽松政策以后,大量的外资企业涌进了中国市场,为贫瘠的中国带来了巨大的资金和先进的技术。但是,引进外资,

3、弊端难料,不少外资企业利用中国迫切需要资金、法律不完备、企业自我保护意识差等原因,对中国本土品牌进行掠夺性并购或合资,甚至对本土行业构成了垄断行为。在“达娃之争”中(法国达能集团与中国杭州娃哈哈集团关于“娃哈哈”商标的争夺战。),我们看到了外资并购的鹰爪紧紧抓住屮国民族品牌不放,而屮方也竭力保护民族品牌。关注“达娃Z争”,就是关注中国企业的发展之路!“达娃之争”最终将胜负如何呢?“娃哈哈”民族品牌能否保住呢?中国企业在与外资合作时应该如何把握好标尺呢?带着一系列问题,我开始了本课题的研究性学习。2研究方法:2.1文献学习与分析:相关书藉购买“达娃Z争”的相关书藉

4、,如《生死Z战》,有详细介绍事件的动态,此外还有《经济法》,《关于外国投资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等书籍,通过阅读了解有关引进外资的法律常识。2.2±网查找有关“达娃之争”的报道以及中外合资的历史状况,访问相关专题论坛,如中国调查网,北大商业论坛等。进入相关律师的I専客,观看律师们对“达娃之争”的评论以及对引进外资的相关思考,下载有关的MP3音频文件,了解引进外资的状况。2.2请教老师:在法律方面,通过询问指导教师,以及学校政治老师,熟悉相关的法律政策,在研究过程中也碰到不少问题,但通过与同学的交流,亦颇有收获。2.4收集整理数据:收集整理数据并制成统计图,较为直观

5、地反应出上外企业存在的问题。3“达娃之争”事件简介及其分析:3.1“达娃之争”暴发的前端。1996年,达能与娃哈哈组建合资公司,达能持股51%,娃哈哈集团宗庆后任职合资公司的董事长。当时,“达娃”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协议》,欲将“娃哈哈”商标作价1亿转让给合资公司。由于当时屮方政策不允许将商标转让给外来资本,《商标转讣协议》没有得到商标局的批准,于是双方在商标局备案《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允许合资公司使用该商标,而私底下自己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将商标所有权转让给合资公司,这份合同没有对外公布!合资以后,宗庆后认为自己没有得到信任,于是他开始利用非合资公司生产产品。

6、2005年,双方签订《代加工协议》(即《商标便用许可协议Z第一号修订》),同意非合资公司使用“娃哈哈”商标,但非合资公司必须向合资公司供货,由合资公司进行销售。2006年初,达能董事范易谋发现非合资公司发展迅猛,双方利润发生了分歧。2006年4月,达能不承认非合资公司的存在,以“只有将非合资公司纳入合资公司,非合资公司的存在才不违反雇佣合同”为由,欲以四十亿并购非合资公司。宗庆后先是答应了,2007年“两会”过后,又反悔了。随后,达能集团对娃哈哈进行了多桩诉讼。3.2“娃哈哈”商标归属的事件概析:2007年4月11日,达能声称:宗庆后私设非合资公司,非法使用“娃

7、哈哈”商标,违反了雇佣合同,损害了合资公司的利益。2007年12月6日,杭州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认定《转让协议》已于1999年12月终止。达能不服该裁决,向杭州屮院申请撤销。2008年7月300,杭州中院做出裁决,认定达能提出的申请理由不成立,维持原裁决。达能另行向杭州仲裁委提起要求娃哈哈转让境外注册商标。达能集团表示“《商标转讣协议》只是《合资合同》的从属协议,《商标转让协议》的终止并不能终止《合资合同》规定的娃哈哈集团商标出资义务。合资公司与娃哈哈于1996年2月29日签署的《商标转让协议》明确约定娃哈哈集团将当时总价值1亿元人民币的娃哈哈系列商标通过出资和

8、出售的方式整体转让给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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