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容缺受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容缺受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

ID:30996268

大小:78.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1-05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容缺受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_第1页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容缺受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_第2页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容缺受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_第3页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容缺受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_第4页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容缺受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_第5页
资源描述: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容缺受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附件1梧州市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容缺受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和《梧州市关于支持干事创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暂行办法》(梧发(2017〕9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局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第三条【名词解释】容缺受理制

2、度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行政许可事项,经过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我局先予受理,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补正处理办法,并进行审查,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照的制度。第四条【容缺受理原则】容缺受理以申请人自愿申请为原则,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的,方可进行容缺受理。第五条【部门职责】政策法规与监督管理科负责行政许可容缺受理监督管理工作。各审批业务科室负责行政许可容缺受理的具体实施。第六条【目录

3、清单】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节约能源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外的行政许可事项,各审批业务科室应当实行容缺受理。容缺受理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应当向社会公布,明确容缺受理行政许可事项的主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材料目录。容缺受理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第七条【容缺材料】下列材料属于可以容缺的材料:(一)企业营业执照等企业资质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申请人身份证明等;(二)企业资信证明、缴费证明,企业工作人员资格证书,企业管理计划、方案、制度等;(三)需要多个阶段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前一阶段办理

4、时已经提交的申请材料;(四)多个审批业务科室依次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在申请办理下一个行政许可事项时需提交的上一个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和办理结果;(五)其他符合规定可以容缺的材料。第八条【容缺时限】申请人承诺补正容缺材料的时限不得超过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限。第九条【容缺申请】申请人申请容缺受理的,应当提交容缺受理承诺书。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申请的,容缺受理承诺书可以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也可以由现场提交材料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人签字确认。委托办理容缺受理行政许可事项的,被委托人应当提交委托书。申

5、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提供申请人基本信息,并对下列内容作出确认和承诺:(一)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二)已经知晓行政许可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三)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四)在承诺期限内补正全部容缺材料;(五)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第十条【容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受理;对可容缺的材料,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方式、时限及超期补正的处理方式。第十一条【容缺补正】申请人可以通过邮政寄递、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补正容缺材料。第十二条【运行流程】审批业务科室应当按照

6、行政许可权力运行流程和我局行政许可审批授权表的权限办理容缺受理行政许可事项,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第十三条【容缺办理】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正全部材料且所补正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审批业务科室应当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并将决定文件或相关证照送达申请人。第十四条【终止办理】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不能补正全部材料或所补正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容缺受理行政许可事项应当终止办理,审批业务科室应当在终止办理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申请人因容缺受理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第十五条【

7、失信惩戒】失信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将纳入政务服务承诺失信记录。第十六条【监督管理】政策法规与监督管理科对审批业务科室开展容缺受理情况进行监督,定期组织开展容缺受理专项督查,对失职延误、推诿扯皮的审批业务科室和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容缺受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第十七条【解释和实施】本制度由政策法规与监督管理科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