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ID:310190

大小:52.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7-07-21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_第1页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_第2页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_第3页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_第4页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性质的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及旧机电定义]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允许进口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本办法所称旧机电产品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一)已经使用(不含使用前测试、调试的设备),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二)未经使用,但超过质量保证期(非保修期)的;(三)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

2、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四)新旧部件混装的;(五)经过翻新的。第三条[职责分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以下简称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所辖地区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总要求]进口旧机电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对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节约能源等方面的规定,以及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第五条[内容及环节]进口旧机电产品需实施口岸查验、目的地检验以及监督管理。价值较高、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高风险进口旧机电产品,还需实施装运前检验。需要实施装运

3、前检验的旧机电产品清单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并在总局外网公布实施。进口旧机电产品的装运前检验结果与口岸查验、目的地检验结果不一致的,以口岸查验、目的地检验结果为准。第六条[主体责任]旧机电产品的进口商应当诚实守信,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对其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承担质量主体责任。第二章装运前检验第七条[装运前检验申请]需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旧机电产品,其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申请检验检疫部门或委托检验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装运前检验应当在货物启运前完成。第八条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检验检疫部门实施装运前检验的,检验检疫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实施或者派出检验人员参加旧机电产品装运

4、前检验。第九条[装运前检验要求]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应当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实施。装运前检验内容包括:(一)对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能源消耗等项目做出初步评价;(二)核查货物品名、数量、规格(型号)、新旧、残损情况是否与合同、发票等贸易文件所列相符;(三)是否包括、夹带禁止进口货物。第十条检验机构接受委托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应当诚实守信,按照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以及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实施装运前检验。第十一条[装运前检验输出]检验检疫部门或者检验机构应当在完成装运前检验工作后,签发装运前检验证书,并随附装运前检验报告。检验证书及随附的检验报告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检验

5、依据准确、检验情况明晰、检验结果真实;(二)有统一、可追溯的编号;(三)检验报告应包含检验依据、检验对象、现场检验情况、装运前检验机构及授权签字人签名等要求;(四)检验证书不应含有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及处理意见为不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旧机电产品;(五)检验证书及随附的检验报告文字应为中文,若出具中外文对照的,以中文为准;(六)检验证书应有明确的有效期限。工程机械的检验报告除满足上述要素外,还应逐台列明名称、HS编码、规格型号、产地、发动机号/车架号、制造日期(年)、运行时间(小时)、检测报告、维修记录、使用说明书核查情况等要求。第三章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第十二条[报检要求]进口旧机电产品运

6、抵口岸后,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持下列资料向检验检疫部门办理报检手续:(一)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二)需实施装运前检验的,还应当提交检验检疫部门或检验机构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及随附的检验报告。第十三条[通关证明签发]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受理报检后,应当签发通关证明,并注明“旧机电产品”。第十四条[口岸查验内容]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对旧机电产品实施口岸查验。实施口岸查验时,应当对报检资料进行逐批核查。必要时,对旧机电产品与报检资料是否相符进行现场核查。口岸查验的其他工作按口岸查验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目的地检验机构]目的地检验检疫部门对旧机电产品实施目的地检验。第十六条[目的地检验项目内容

7、]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旧机电产品的目的地检验内容包括:一致性核查,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项目检验。(一)一致性核查:1.核查产品是否存在外观及包装的缺陷或残损;2.核查产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货物的实际状况是否与报检资料及装运前检验结果相符;3.对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实际用途实施抽查,重点核查特殊贸易方式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是否与申报情况一致。(二)安全项目检验:1.检查产品表面缺陷、安全标识和警告标记;2.检查产品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