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规模侵权损害救济机制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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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大规模侵权损害救济机制探析  摘要近年来,大规模侵权事件频频发生,对受害人的救济是解决大规模侵权问题的关键所在,本文从对国内大规模侵权事件的回顾,进而从大规模侵权的概念、特征入手,分析我国大规模侵权救济机制的现状并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现实国情,对完善我国大规模侵权损害救济机制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救济机制  一大规模侵权事件回顾  1,银广夏事件。银广夏公司于1994年6月开始在深圳交易所上市交易,曾在证券市场一度红火的"中国第一蓝筹股"被媒体揭发存在业绩造假行

2、为,经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该公司虚构财务报表事件曝光,直接导致数万股民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诉讼争议标的达1.74亿元,成为"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  2,"三聚氰胺"奶粉事件。2008年发生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国内几乎所有乳制品企业卷入其中,包括"三鹿"等几家老牌优质免检企业均有涉嫌,近30万的婴幼儿童遭受不同程度的人身伤害,直接导致"三鹿"等乳制企业的破产倒闭,该事件在给受害患儿和他们的家庭带来莫大痛苦的同时,对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的损害同样无法估量。9  3,康菲漏油事件。于

3、2011年6月,我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田美国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作业的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故,给我国渤海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造成巨大损害,尽管受到媒体多方关注,也遭致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但该漏油事件造成的损害赔偿还是遥遥无期。  大规模侵权事件所涉受害人数众多且损害难以统计、后续救济困难、而且社会影响广泛,因此备受社会关注,也引发了学界的研究热潮,寻求应对该类侵权所造成巨大损害的路径已成为各国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大规模侵权涵义界定  (一)概念  大规模侵权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传统侵权法理论著

4、作和教材中也没有出现过这一用词。伴随着现实生活中大量群体性事件的涌现,学界开始从不同角度逐渐使用"大规模侵权"这一术语。在我国,"大规模侵权"最早来源于人大朱岩教授对美国法中"masstort"的直译,认为大规模侵权是指基于一个不法行为或者多个具有同质性的事由,如瑕疵产品,给大量的受害人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害或者同时造成上述两种损害的侵权行为。[1]德国冯?巴尔教授通过列举的方法将生活中大规模侵权的多发领域,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客运交通工具事故、环境侵权、瑕疵产品造成的大规模侵权以及大型活动中发生

5、的事故等归入大规模侵权的范围,并认为目前为止损害事实也多发在这些领域。[2]学界对大规模侵权的概念尚未达成统一意见,综合各观点,本文并不赞同采取列举法来限定大规模侵权范围,那样将无法涵盖风险社会中新型的侵权类型,本文倾向于采取广义上的理解,认为大规模侵权是指基于同一不法行为或者具有同质性的侵权事由,给社会不特定的多数人造成其人身以及财产上的损害,须提供数额巨大的损害赔偿,以保障公共安全的侵权行为。9  (二)大规模侵权的特征  大规模侵权是否能单列为一类特殊的侵权类型,在学界存有争议,本文认为,

6、大规模侵权并非一类单独的特殊侵权类型,因为其可能发生在任何领域,产品或者环境污染领域,过错或者无过错责任领域,若将其单独分类,会使现有《侵权责任法》肿胀,也会使现有特殊侵权的类型划分更加复杂。相对于普通侵权,其有独特特征:  第一,侵权行为的单一性或同质性。单一性,即指由一个侵权行为引起大量的和大范围的损害后果;同质性,即指多个具有相同性质的侵权行为致人损害,从而将该多个同质的侵权行为提炼为一个典型的侵权行为。  第二,受害人的复杂多数性和侵权人的有限多数性。受害人数众多是构成大规模侵权的量的基

7、础;并且由于某些特殊领域的侵权存在潜伏期与持续性,使得受害人范围的确定较为复杂,短期内难以准确判断。侵权人的有限多数,以"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为例,当时所产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成分的众多乳品企业均涉其中,但可以确定侵权人范围,不至于牵连无辜;而且此处"有限"涉及各侵权人的赔偿能力问题,因为遭受巨大索赔,相关侵权企业面临破产,因此其赔偿能力受限。  第三,损害后果的严重性与复杂性。由于大规模侵权牵涉不特定多数人,造成的损害后果无法估量,诸如大规模的有毒物质侵权案中,受害人从接触毒物到症状显现有一定

8、的潜伏期与持续性,因此在侵权因果关系的认定上存在很大的复杂性与难度,大规模侵权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和认定上的复杂是大规模侵权不同于一般侵权的一个显著特点。  三我国大规模侵权损害救济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9  (一)现状概述  1,现行侵权诉讼法律制度概况  我国没有将大规模侵权单独作为一类特殊类型的侵权行为,在现行立法中对大规模侵权也没有作任何专门的特别法规定。在实体法方面,发生大规模的侵权事件后,对行为的认定比照传统的侵权行为的责任构成要件来认定,并根据具体的侵权类型来选择相应的法律规则,如食品、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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