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执行救济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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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执行救济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摘要】执行救济是指在民事执行程序中,执行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执行机关违法或不当的执行行为侵害时,得以请求救济和保护的一种法律制度。执行救济制度旨在为执行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提供有效救济途径,是实现执行程序效率与公正价值的保障。本文首先对执行救济制度的概念、特征以及构成要件进行了阐述,然后分析了我国执行救济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的成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对策。【关键词】执行救济制度执行异议对策一、概述(一)执行救济制度执行救济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概念既包括民事强制执行法上的执行救济,也包

2、括行政法上行政机关由于执行错误而以国家赔偿形式对相对人进行的救济以及权利人依据执行监督程序所获得的救济。本文拟采用狭义概念,仅指民事强制执行法意义的执行救济,是指执行当事人或与执行行为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以下简称“利害关系人”)因执行机关违法或不当的执行行为而受到或可能受到侵害时请求救济的一种保护制度。江伟.民事诉讼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版(二)执行救济制度的特征执行救济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可以从多角度来理解。对于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来讲,它是一种权利;15对于执行机关而言,它是一种内部监督,从其内容来看,它是一种程序性规则;从其功能来看,它是

3、一种补救的方法或手段。谭秋桂.民事执行原理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执行救济具有以下特征:1、权利性。执行救济是在执行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受强制执行侵害而发生的,它是对公民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保障。执行救济对执行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来说,本身就是一种权利,其性质为救济权。2、法定性。执行救济之所以能成为法律上的一种救济制度,原因在于它的权利性质、实现途径、方法等,都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执行救济的法定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权利法定。执行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之所以享有强制执行法的救济权,正是因为强制执行法规定了这项权利。其二,享有救济权的主体法定。其三,实施执行救济

4、的主体法定。其四,执行救济的途径与程序法定。救济权在实现时,必须依法定程序提出,执行机关与审判机关必须依法定程序受理并作出裁判。3、弥补性。救济是一种纠正或减轻性质的权利,这种权利在可能的范围内会矫正由法律关系中特定主体违反义务行为造成的后果。执行救济的存在,正是为了防止和制止违法或不当执行行为,使受侵害或可能受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力得到恢复和保护或使损害的利益得以补救。弥补因违法或不当执行行为及其所带来的损害,是执行救济的主要目的和直接表现。4、15监督性。执行救济对受侵害人而言是一种权利,而对执行机关而言,则又是一种监督。执行异议之诉与异议之诉,既具有救济功能,同

5、时又具有监督强制执行依法正确实施的功能。这种监督实质上是赋予执行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在强制执行中的救济而实现的。因此,这种救济必然具有监督性。5、双重性。执行救济既可以依靠申诉权来实现,又可以依靠诉权来实现。对于程序性的执行救济而言,其方法类似于行政法上的申诉权行使,其目标指向强制执行权的载体——执行机关;而对于实体性的强制执行救济而言,其方法则为诉讼法上诉权的行使,其目标指向执行标的在实体法上的利害关系人—执行当事人双方或债权人一方。由此可见,执行救济的实现实际上为行政手段与司法手段的统一,具有双重性。(三)执行救济的构成要件1、执行机关实施了执行行为这里的执行行为是指强制执行

6、程序中,执行机关围绕强制执行而实施的行为,包括各种裁定、决定、强制措施及其它程序性行为,可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出现。只有当执行机关依据执行权利人的申请而启动执行程序时,侵害执行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可能性才存在。2、执行机关的执行行为违法或不当执行机关按照执行名义和法律程序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致使债务人财产减少或权利发生变更,并不能导致债务人要求执行救济的问题。只有当执行机关的执行行为违法或不当,权利受侵害人才须通过执行救济而得到保护。3、执行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或可能受到侵害15执行当事人是强制执行程序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利害关系人本不应受强制执行程序的约束

7、,他们只有在与强制执行程序产生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时,其合法权益才有可能受到执行机关的侵害。客观上只有当某种损害结果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执行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才能启动执行救济程序。童兆洪.民事强制执行新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4、违法或不当执行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只有执行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受到或可能受到的损害是由于执行机关的违法或不当执行行为造成的,即违法或不当执行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能采取纠正或补救措施。如果执行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受到的损害是其它原因造成的,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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