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认构成自认构成及其证据价值与规则研究下的应用

自认构成自认构成及其证据价值与规则研究下的应用

ID:31471263

大小:62.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1-10

自认构成自认构成及其证据价值与规则研究下的应用_第1页
自认构成自认构成及其证据价值与规则研究下的应用_第2页
自认构成自认构成及其证据价值与规则研究下的应用_第3页
自认构成自认构成及其证据价值与规则研究下的应用_第4页
自认构成自认构成及其证据价值与规则研究下的应用_第5页
资源描述:

《自认构成自认构成及其证据价值与规则研究下的应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AthesissubmittedtoXXXinpartialfulfillmentoftherequirementforthedegreeofMasterofEngineering自认构成及其证据价值与规则研究下  三、自认的举证、质证和认证规则设计  (一)自认证据的举证规则  自认证据的举证,是指当事人向法庭提出对方自认证据以证明自己所主张的案件事实的活动。自认勿须举证,作为民事、行政诉讼中一条重要证据规则,已为我国证据学界普遍接受。但司法实践中,对这一规则的理解存在分歧。有的同志将这一规则绝对化,认为自认一律不须举证,法官可以径行认

2、证。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这里有必要讨论一下自认的载体,即记载自认证据的外在物质形态。自认载体作为自认证据事实的一部分,其与自认证据事实所证明的案件事实是证据形式与内容的关系。自认无须举证规则,仅适用于民事和行政诉讼中自认主体自认的案件事实。而对于自认该案件事实的自认证据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被告人自认的案件事实,仍须经举证、质证,方能作出认证。自认勿须举证规则也不适用于刑事被告人的自认。自认证据的举证应遵循以下规则。  ——自认证据举证主体规则。自认证据的举证主体与自认主体不属同一内涵。举证主体均属自认主体,而自认主体不一定都是举证主

3、体。自认主体是一个实体法上的概念,而举证主体是程序法上的概念。举证主体仅限于案件当事人,即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共同诉讼人和刑事诉讼中的公诉人、自诉人、被告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或受害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代表人,虽可在实体上为自认行为,但其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因而不属举证主体。  ——自认证据举证范围规则。自认举证范围仅限于审判法庭外正式或非正式的自认证据事实,包括自认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等事实。已采信的自认证据所确认的案件事实和审理本案法庭上形成的自认证据事实以及该证据事实所确认的案件事实于本案中均无须举证,

4、但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自认除外。  ——自认证据举证时限规则。举证时限制度是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内在要求。长期以来,我国受德国传统民事证据规范影响,举证采取随时提出主义,在裁判宣告前甚至宣告后,当事人随时都可以举证。没有时限控制的举证穿插于多次庭审之间,给已进行的质证、认证,甚至已宣告的裁判带来很大的冲击,降低了司法效率。自认的举证尤其需要时间上的限制,因为自认应属重大证据事实。举证时间过长,不利于法律关系的稳定。自认证据的举证一般应限定于庭审结束以前。  ——自认证据举证责任与标准规则。自认证据事实的举证责任,由主张自认案件事实的一方当

5、事人负担。履行自认证据举证责任的标准是必须具备一个完整的自认构成,即必须具备自认的主体、客体、主观和客观四个方面要件。  (二)自认证据的质证规则  质证,在美国被称为(crossexamination),是指一方当事人在法官主持下对对方证人所作的盘问[21]。亦即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所提供并在法庭上展示的对方自认证据事实的客观性、合法性及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作出的肯定或否定的意思表示。质证的价值在于提高自认证据的可采性,寻找可定案证据为认证作准备。有一种观点认为,自认无须质证。笔者有不同看法。自认作为一种独立证据形态,它同样存在一个证

6、据的可采性问题。自认证据必须与其它证据一样,经庭审质证方能作出认证。当然,自认证据所确认的案件事实无须质证,但其它有效证据确认的案件事实与自认证据确认的同一案件事实不一致的除外。自认证据的质证应遵循如下规则:  ——自认证据展示规则。证据展示与展示证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展示证据是美国证据法中与实物证据、书证相对称的另一类有形物证。包括图形、投影及鉴定人的实验等[22]。证据展示是指当事人将其所举证据在法庭上出示,是质证的预备。自认证据展示规则是:(1)以书证为载体的自认证据,应展示书证的原件;外文书证应附中文译本,无法出示原件的,经法庭许

7、可可以出示复印件或抄录件;(2)以视听资料为载体的自认证据应当庭播放;(3)证人证明自认证据事实的,应出庭作证;不能出庭的,经法庭许可,可以出示经证人亲自签名、捺印的证言或询问笔录;(4)自认主体当庭所作自认意思表示,应记入法庭审判笔录,并由自认主体签名确认。  ——自认证据质证内容规则。(1)自认的书证由谁制作,如何制作,有无伪造、变造、涂改、增删;形式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是否经公证、鉴证等确认其效力。(2)自认的视听资料有无伪造、伪装、删节、剪辑、篡改,其形成是否合法。(3)自认的证人证言应就证人与当事人及自认主体的关系、证人的身

8、份、精神状态、心理素质、感受能力等内容进行质证。(4)自认主体当庭自认的,应由法官依职权按自认构成主动进行质证。  ——自认证据质证主体规则。关于自认证据质证主体,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争议的焦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