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ID:31595406

大小:38.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1-15

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_第1页
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_第2页
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_第3页
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_第4页
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泉教人〔2013〕52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校、市直各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认定范围和条件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认识教师资格制度在把好教师"入口关"的重要作用,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要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权限开展认定工作,坚决杜绝擅自提高或降低认定条件标准、随意变动法定的认定程序、超越管理权限认定教师资格的行为。对申请人员提交的材料要逐一进行严格

2、审查把关,必要时应对申请人员的学历证书等进行真伪验证。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申请人员,要加强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水平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要按照《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以及闽教人〔2010〕43号文、闽教人〔2011〕6号文等的要求,规范申请人员的体检工作。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闽政〔2010〕24号)文件规定,从2011年开始,省教育厅采取有效措施多形式、多渠道补充幼教师资,满足我省幼儿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各市、县(区)转岗从事幼教工作的小学富余学科教师和公开招聘的非学前教育专业的幼儿园新任教师,经过转岗

3、培训或岗前培训合格,取得省教育厅核发的转岗培训结业证书或岗前培训结业证书,可按规定程序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受理范围  (一)户籍关系在本市或在本市民办学校(人事关系在本市人事代理机构代理)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户籍关系在本市的社会人员;  (三)本市高校2013届应届师范类毕业生;  (四)户籍关系在本市的2013届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  (五)2013年秋季只受理师范类。  三、日程安排  教师资格认定,全省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我市日程安排如下:  (一)网报时间  春季:2013年5月9-13日  秋季:2013年10月17-21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

4、  春季:2013年5月13-15日  秋季:2013年10月21-22日  (三)体检时间  春季:2013年5月18-19日  秋季:2013年10月27-28日  (四)报送测试名单  春季:2013年5月19日前  测试名单格式下载:http://www.qzedu.cn/jszg/csmd.xls 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泉教人〔2013〕52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校、市直各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

5、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认定范围和条件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认识教师资格制度在把好教师"入口关"的重要作用,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要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权限开展认定工作,坚决杜绝擅自提高或降低认定条件标准、随意变动法定的认定程序、超越管理权限认定教师资格的行为。对申请人员提交的材料要逐一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必要时应对申请人员的学历证书等进行真伪验证。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申请人员,要加强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水平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要按照《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以及闽教人〔2010〕43号文、闽教人〔2011〕6号文等的要求

6、,规范申请人员的体检工作。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闽政〔2010〕24号)文件规定,从2011年开始,省教育厅采取有效措施多形式、多渠道补充幼教师资,满足我省幼儿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各市、县(区)转岗从事幼教工作的小学富余学科教师和公开招聘的非学前教育专业的幼儿园新任教师,经过转岗培训或岗前培训合格,取得省教育厅核发的转岗培训结业证书或岗前培训结业证书,可按规定程序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受理范围  (一)户籍关系在本市或在本市民办学校(人事关系在本市人事代理机构代理)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户籍关系在本市的社会人员;  (三)本市高

7、校2013届应届师范类毕业生;  (四)户籍关系在本市的2013届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  (五)2013年秋季只受理师范类。  三、日程安排  教师资格认定,全省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我市日程安排如下:  (一)网报时间  春季:2013年5月9-13日  秋季:2013年10月17-21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  春季:2013年5月13-15日  秋季:2013年10月21-22日  (三)体检时间  春季:2013年5月18-19日  秋季:2013年10月27-28日  (四)报送测试名单  春季:2013年5月19日前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