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活动课案例(实验小学孙志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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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法治的阳光下成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少先队活动课案例学校:金昌市实验小学姓名:孙志才在法治的阳光下成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队活动案例金昌市实验小学孙志才活动主题:在法治的阳光下成长中队简介:走进金昌市实验小学五年级(2)班这个温馨和谐的大家庭。52个可爱的孩子犹如52颗闪亮的繁星,每一个星星都闪烁着璀璨的爱心和智慧;这是一个生机勃勃的快乐乐园,52个可爱的孩子好像52个快乐的小精灵在乐园中健康成长、快乐学习。这是一片纯真圣洁的心灵土壤,在这片土壤上,孩子们放飞着自己的梦想,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活动背景: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

2、,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牛的少年犯人数竞高达15万。这些犯罪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响外,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那么怎样才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未成年中小学生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基于此我们屮队设计了本次主题活动《在法治的阳光下成长》。通过这一节少先队活动课,不仅要让队员们知法、懂法,还要守法。从而达到在学习生活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法治”内化于行这一目的。活动目的:通过活动使学牛深刻领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法治”的内涵,增强队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知道法律规定哪

3、些行为是对的,哪些行为是错的,对队员的行为能起到“医治”和预防的作用。活动准备1、活动前的沟通少先队员是少先队活动课的主体,只有问计于童、问需于童,共同设计,队员们才会喜欢参与活动课。活动前我们召开了献计会,制定活动主题和实施方案。2、营造班级氛围办一期以“法治”为主题的手抄报,营造班级氛围,让队员们对法治有初步的认识。3.收集有关法制视频、法制知识等资料。学唱法治歌曲,编写主持稿等。活动过程仪式部分1.出旗、奏乐、敬礼。2•唱队歌3•中队长宣布队会开始。有请主持人!主题活动:第一部分法治歌曲大家唱全体同学演唱歌曲《在法治的阳光下成长》第二部分法律常识知多少1、我们中国的法律

4、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为什么会有法律的产生?在很久很久以前的原始社会,是没有法律的。那个时候,当一个部落和另一个部落出现矛盾时,往往采取“以牙还牙”的报复方式来解决,而不是依靠法律来解决。如果一个部落的人杀了另一个部落的人,那么另一个部落的所有人都会为被杀的那个人报仇。这样整个社会非常混乱,大家的人身安全毎天都受到威胁。只有在夏朝建立后,才通过制定法律来防止这种混乱。所以法律是从夏朝开始的。2、我们国家的法制宣传日是几月几日?答:每年的12月4日3、你知道吗?我们每天来学校学习是受法律保护的哦,为什么?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凡是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年龄,性别

5、,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阻止小学生上学,这是每个青少年依法享有的权利。第三部分视频观法第四部分我是小法官一、小学生不要做违法和犯罪的事事例一:某小学五(2)班学生小刚和小科之间有意见。一天下课后,两人发生争吵。当时正是夏天,小刚穿了一件口衬衫在前面走,小科在他后面边走边吵。小刚心急说了句难听话,小科一时发火,就从书包里拿出一瓶黑墨水向小刚身上扔去,把他的白衬衫弄脏了。小科这样做是什么行为呢?事例二:某小学三年级学生小林,平时喜欢开玩笑,爱对同学搞恶作剧。一年夏天,临近期终考试时,老师让同学们在教室自己复习功课。小林身旁有一个比较胖的同

6、学,大家都习惯地叫他胖胖。胖胖晚上在家常常看电视看到很晚,第二天睡眠不足,就趴在桌上打瞌睡。今天胖胖乂迷迷糊糊地打起瞌睡来。小林先是摸摸他的头,没有反应,又叫了儿声,述是不醒。于是小林就用笔画胖胖的眼圈,结果把胖胖的眼睛刺瞎了。在这种情况下,小林的行为又是什么呢?事例分析:小科的行为:违法,但还没构成犯罪。他用黑墨水弄脏了小刚的衣服,只是一种较为严重的损害,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小林的行为:犯罪,属伤害罪。小林搞恶作剧,造成了胖胖眼瞎的终身残疾,后果十分严重。违法:只要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义务,侵犯他人权利,造成社会危害的行为就是违法。犯罪:严重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

7、关系:违法不一定是犯罪,犯罪一定又是违法行为。一个人如果经常有违法行为,又不加以改正,总有一天会由一般违法变为犯罪。二、拾到别人的东西要归还事例飞一天,某小学六年级学生在上学路上拾到一只皮包,内有5000元现金。失主知道后,向该生索要。该生不同意,说:“我是捡来的,不是偷来的,干嘛要还你?我见到的就归我所有。”该生说得对吗?拾到东西真的就可以归自己所有吗?事例分析:该生的说法是错误的。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别人在路上或其他地方丢失的东西,别人不慎掉到水里漂浮过来的东西,以及农民养的牛、羊等跑丢了的,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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