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旅游法》对导游薪酬体系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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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于《旅游法》对导游薪酬体系探究本文以《旅游法》的实施为契机,通过分析目前我国导游的薪酬体系的现状,结合《旅游法》涉及的导游薪酬的条款,对完善我国导游人员薪酬体系提出对策和建议。201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简称《旅游法》,是我国旅游业逐步走向正规的里程碑,标志着对旅游业进行法制的重大变革。导游人员作为旅行社接待工作的一线人员,在旅游者、旅行社和旅游景区三者之间承担着纽带的作用,导游人员的服务质量直接影响旅游业的声誉。由于旅游市场的不规范、旅行社之间的不合理竞争和导游薪酬体系的不完善衍生了以“回扣”和小费为主,基本工资或带团津贴为辅

2、的现行导游薪酬体系。《旅游法》的实施将净化旅游业,建立更加完善的导游薪酬体系,改变导游人员的“导购”头衔。一、《旅游法》施行前我国导游薪酬体系现状薪酬是指"雇员作为雇佣关系的一方所得到的各种货币收入、服务及福利之和”。2009年5月以前,由于成立旅游社的门槛低,旅游社内部管理不规范,加之旅游消费者的心理不成熟,一味的追求低价旅游线路,导致了“零团费”和'‘负团费”的产生,导游人员薪酬的主体部分是靠安排购物、增加晚会等自费项目获取的回扣。导游人员由于无基本工资、无五险一金福利、无最低生活保障被戏称为“三无”人员。2009年5月1日实施的《旅行社条例》虽然涉及导

3、游人员的薪酬制度,但是由于导游的归属问题,80%左右的导游由导游服务公司管理,导游服务公司作为中介机构不仅不向导游支付基本工资,还要收取导游每年260-300元的管理费。仅有极少的导游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由旅行社支付导游400-800每月的基本工资。目前国内兼职导游的薪酬由带团津贴、回扣和小费构成,专职导游的薪酬由社保、基本工资、带团津贴、回扣和小费构成。但是导游收入结构不合理,合法收入占薪酬比例低,不合法收入占薪酬比例高。二、涉及导游薪酬的《旅游法》条款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共十章

4、一百一十二条,从201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涉及导游薪酬的有第38、41、51、60、96、102等条款。《旅游法》明确规定了导游的权利和义务,即三个“应当"和四个“不倚O三个“应当”即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全额向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安排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导游服务费用。四个“不得”即旅行社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

5、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旅行社要求导游垫付旅游团的吃、住、门票等费用或者向导游收取“人头费”是目前导游市场的“潜规则”,通过立法明确我国导游的薪酬制度,保障了专职和兼职导游的合法权益,也是提升导游服务质量的必要前提。三、基于《旅游法》对导游薪酬体系的构建1、基本工资《旅游法》从法律上保障了导游的归属问题,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这从法律上明确了导游不能脱离旅行社私自承揽导游服务,应当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才能从事导游服务。旅行社必须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支付基本工资,导游人员的基本工资应该与导游员的初级、中级、高级技术职称和从业年限相挂钩

6、,激励导游人员参与培训和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2、带团津贴《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导游服务费用,导游人员通过出团,由旅行社根据出团的线路天数、线路沿途基础设施的优劣、旅游团的人数等情况支付导游每天150-300元的导游服务费。3、佣金导游变"导购”的利益驱使点是回扣,回扣也是目前导游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和组织旅游活动的过程中,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导游也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旅游法》从法律上规范了导游的薪酬体系,杜绝导游的不合法收入,“回扣”将退出

7、导游的薪酬体系,旅行社与酒店、餐饮之间签订合作协议,施行公对公的佣金制度,旅行社按照导游的出团线路、出团天数、旅游者人数等每月按比例发给导游佣金。4、小费'‘小费制”是国际服务行业的惯例,《旅游法》规定导游不得向旅游者索要小费,但是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旅游活动结束时,旅游者自愿根据其对导游服务的满意程度给予导游的物资奖励是导游人员的合法收入,也能激励导游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5、绩效奖金旅行社根据导游的服务质量、出团的天数、游客的满意程度、是否遵守旅行社规章制度等制订导游绩效考评指标,根据导游绩效考评指标每年发放绩效奖金。6、福利旅行社应当给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

8、同的导游购买'‘五险一金”,旅行社为了激励和留住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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