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质资料馆关于办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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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地质资料馆关于办理《涉密地质资料借阅复制证书》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涉密地质资料管理,促进地质资料的开发利用,根据国土资源部《涉密地质资料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我馆从2010年11月1日起,开始《涉密地质资料借阅复制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理《证书》的资格条件根据《细则》规定,以下单位可办理《证书》。1.县(团)级及其以上的中国共产党、军队、人大、政协、法院、检查院、政府及其组成部门。2.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举办的事业单位。3.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4.地(市)级及其以上国家

2、机关批准从事地质工作的单位。二、申请办理《证书》应提交的材料。1、单位介绍信一份。2、《涉密地质资料借阅复制申请书》二份。可在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公告栏与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栏目下载,按要求填写各种信息,加盖单位公章。3、证书与证件(按照单位性质提供)。(1)国家机关:提供单位介绍信。(2)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地(市)级及其以上国家机关批准从事地质工作单位:提

3、交有关机构批文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件复印件在办证时需出示原件核对。4、填写“国家非公开性成果地质资料使用许可协议书”二份。三、其他1、有关《证书》的使用及年检要求,按照《证书》上有关规定办理。2、办理部门:贵州省地质资料馆资料档案室。3、办理时间:周一~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4、办理证书收取工本费50元整。地址:贵阳市宝山北路217号(贵阳市药材公司大院内)邮编:550002联系人:王瑛电话:0851-6751554传真:0851-6751254附件1:涉密地质资料借阅复制申请书附件2:国家非公开性成果地质资料使用许可

4、协议书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五日涉密地质资料借阅复制申请书借阅复制涉密地质资料单位 信  息单位名称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借阅复制涉密地质资料单位联系人姓 名电话姓 名电话传 真申请办理《涉密地质资料借阅复制证书》个数借阅复制涉密地质资料单位承诺一、本单位涉密地质资料存放设施与条件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地质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建立了完善的涉密地质资料保密管理制度;二、本单位严格按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管、利用所复制来的涉密地质资料,对因利用本单位复制来的涉密地质资料造成泄露国家秘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三、本单位严格保管《涉密地质资料借阅复制证书》(以下简称《

5、证书》),不给无权借阅复制和使用涉密地质资料的人员使用《证书》,对因保管《证书》不严而造成泄露国家秘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四、本申请书所列联系人为《证书》保管人和对外确认本单位可借阅复制涉密地质资料人员的负责人。借阅复制涉密资料单位盖章二○一一年 月 日国家非公开性成果地质资料使用许可协议书黔地资协议非字〔20〕第号贵州省地质资料馆20年月日本使用许可协议仅赋予使用方享有本协议所明确规定用途的国家非公开性成果地质资料的使用权。提供方保证所提供的国家非公开性成果地质资料的合法性。本许可协议为不可转让和非独占的。本许可协议由许可协议文本、附表及附件组成。第一条

6、使用方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使用方仅限于在本项工作(指所持项目任务书内规定的工作)的范围内使用国家非公开性成果地质资料,不得扩展到其他领域或单位。但获得特别许可的除外。2.使用方对被许可使用的国家非公开性成果地质资料不拥有复制、传播、出版、翻译成外语等权利,不具备向第三方提供国家非公开性成果地质资料的权利。使用方可根据需要对资料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资料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资料对外发布和提供第三方使用,并应将修改、转换的情况及其修改、转换的内容向提供方报告备案。使用方不得将国家非公开性成果地质资料或其衍生成果在计算机互联网上登载

7、。使用方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或传播而致泄密。3.使用方必须根据国家成果地质资料的密级,按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防泄密。4.使用方法人代表应指定本单位联系人,负责本单位使用非公开性成果地质资料的审查与资料利用工作。使用方应及时将所指定的联系人的相关资料提供给资料提供方备案,具体包括:法人单位对联系人签署的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书需要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联系人的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及亲笔签名。5.使用方的有关人员使用国家非公开性成果地质资料,须持本单位联系人签字的介绍信办理借阅复制手续,介绍信上应注明使用资料的工作范围、用途及

8、借阅人员身份证号。6.使用方法人或联系人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提供方,并在发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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