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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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阳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甲方:;法定代表人:;电话:;住所地:;邮编:。乙方:;法定代表人:;电话:;住所地:;邮编:;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根据《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进行前期物业服务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建筑面积。物业管理区域红线范围: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第二条在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须参照贵阳市行业行政及主管部门颁布的《贵阳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

2、级标准(试行)》、《贵阳市非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贵阳市物业管理协会“市物协字[2014]第05号”),按双方约定的相关等级标准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倾倒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四)物业规划红线内的配套设施(会所、游泳池、商业网点等商业性设施,以及儿童游乐设施、健身设施、球场等非营利性共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规划红线与市政及相邻界定设施的外联及

3、处理;(五)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六)车辆停放管理;(七)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九)。第三条在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一)物业服务前期介入的相关工作;(二)业主室内装饰装修服务管理;(三)。第四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特邀服务或其他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应达到约定的标准(物业服务管理标准见附件五)。将业主/使用人要求的服务等级标准及其服务内容与质量应该明细和量化。第三章服务费用第六条甲乙双方应遵循合理、公平及服务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提

4、出质价相符的管理运行成本,并选择以下第种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保障性住房前期物业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物业服务费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别墅:元/月.平方米;办公楼: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物业:元/月.平方米。乙方按照包干制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级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二)物业服务费酬金制:甲方按每月支付给乙方物业服务酬金元,乙方按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级标准提供服务。第七条物业服务费调整的依据物业服务费收费标

5、准的调整可参照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指数,经与业主/使用人协商后可作适当调整,保障性住房也可在价格部门审批调整后的价格内做适当调整。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支出的范围(包干制):物业服务费按照第六条约定的价格标准进行预收,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运行成本支出和乙方报酬,主要包括以下开支:(一)服务管理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六)办公费用;(七)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6、(九)法定税费;(十)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基金;(十一)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十二)。第九条业主/使用人应于之日起日内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费用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房屋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方承担;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之日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二)开发建设方与房屋买受人约定减免物业服务费的,减免部分由开发建设方承担;(三)房屋达到交付条件,买受人迟延接受房屋交付的,前款规定物业服务费发生的起始日期自开发建

7、设方催告房屋买受人接受交付的期限结束次日起计算;(四)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第十条物业服务费选择酬金制方式的,乙方应按年度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管理年度财务计划,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的收支情况。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第十一条停车场收费含停车费和车辆停放场地服务管理费,停车费的缴交及调整按政府价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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